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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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在2005年3月1日的第3次会议上,通过了重要的立法举措——《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这一条例的诞生,旨在规范和提升本州乡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以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随后,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同年3月31日对这一条例进行了审议并给予了批准。这标志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正式成为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在2005年5月27日正式对外公告,宣布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这部条例的实施,无疑将为州内的乡村公路建设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保障,为推动全州农村交通网络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后,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同年3月31日对这一条例进行了审议并给予了批准。这标志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正式成为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在2005年5月27日正式对外公告,宣布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这部条例的实施,无疑将为州内的乡村公路建设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保障,为推动全州农村交通网络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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