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必须要接收单位吗?
想把苏州的社保转移到徐州沛县,然后自己交,还要有接收单位吗?当地社保局不能作为接收单位吗?谢谢回答转到徐州沛县后,不工作了,打算自己交,没有用人单位怎么办...
想把苏州的社保转移到徐州沛县,然后自己交,还要有接收单位吗?当地社保局不能作为接收单位吗?谢谢回答
转到徐州沛县后,不工作了,打算自己交,没有用人单位怎么办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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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6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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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必须要接收单位的,你也可以选择个人方式续交。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推荐于2017-09-20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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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因为你是个人缴纳。个人缴纳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如果你要把苏州的社保转移回徐州沛县,就需要以下流程:
1.先在转出地苏州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你可以以个人名义开户缴纳。
3.再在徐州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转到转入地。
如果你要把苏州的社保转移回徐州沛县,就需要以下流程:
1.先在转出地苏州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你可以以个人名义开户缴纳。
3.再在徐州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转到转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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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规定看: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应是在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者你在哪里就业参保就可以转到哪里;没有在别的地方参保缴费可以不转移,等到以后参保缴费了再转过去,你只要保留好参保缴费凭证就行了。转移的事不用你自己来回跑,有社保机构自己之间办理。
如果你在沛县的城镇就业,即使没有接收单位也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缴费,这样就可以转入了。
二、如果你一直到退休年龄了都没有在新地方就业参保,社保关系又在苏州,在外边缴费年限又不满10年,就可以转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待遇,或转入农村养老保险折算缴费年限,领取农村养老保险待遇。
附文件: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你在沛县的城镇就业,即使没有接收单位也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缴费,这样就可以转入了。
二、如果你一直到退休年龄了都没有在新地方就业参保,社保关系又在苏州,在外边缴费年限又不满10年,就可以转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待遇,或转入农村养老保险折算缴费年限,领取农村养老保险待遇。
附文件: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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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关系跨省转移,最好在接收地点有工作单位,如果实在没有,那么接收地点就必须是你户口所在地,你可以持离职证明去你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失业证,然后持失业证去社保中心申请按“灵活就业”性质办理“个人缴费”方式的社保关系,将社保中心你的社保账户作为接收单位,将你外地的社保关系转入该社保账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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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是本市户口的才能办理个人社保缴费。
非本市户口的只能在工作单位办理社保缴费。
社保转移办法:
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参保工作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工作地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非本市户口的只能在工作单位办理社保缴费。
社保转移办法:
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参保工作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工作地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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