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是谁发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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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他是美国春田市国际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的体育教师。他在体育教学田径训练中,发现学生对跑步专的项练习,操练不认真,之次训斥学生,也无济于事,这是什么原因? 课余时间,他找学生座谈,寻找其根源。学生反映,这些专项训练支作,做起来估燥无味,锻炼身体又不全面。学生的意见,对奈史密斯启发很大,为了提高学生锻炼的兴趣,他决心创造出一种既能锻炼学生的奔跑能力,又能锻炼弹跳力,并且活动起来不单调,学生十分感兴趣的新的体育运动项目。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他终于想出来的。 他请皮匠做了一个同现在足球大小的皮球,在操场上划了一个长方形场地,场地的两端各栽一根木柱,离地面约三米左右高的两根木柱上各钉了一个竹篮子。 准备工作做好后,奈史密斯在1891年的一次体育课上作了第一次篮球比赛的试验,他把十八名学生分成两队,分别站在球场两端。裁判鸣笛后,把制作好的皮球抛进球场中间,双方队员就同时跑进场里抢球,通过互相传递,把球投进钉在柱子上的篮子里,球投进后,站在旁边的裁判立即搭好梯子爬上去把球取下,然后继续比赛。学生兴趣很浓,下课了,不少学生还要求多玩一会儿。休息时间,大家纷纷议论,都说,这项体育运动,能促进学生的身体全面发 ,又是一项非常有趣味的新的体育运动项目。奈史密斯当时组织学生的篮球比赛,无固定规则和人数限制,后来,他制订了十三条篮球比赛规则。规定为每队五人。1892年1月20日,在春田市举行了世界上第一次正式篮球比赛。很快,这项体育运动就在美国各地流行起来了。以后,慢慢流传到世界各国。 男子篮球于1936年第十一届奥运会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同年成立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并开始每四年修改和补充统一的规则。女子篮球于1976年第二十一届奥运会被列为比赛项目。除奥运会举行篮球赛外,国际间重要比赛尚有每四年举行一次的世界篮球锦标赛,每两年举行一次的各大洲篮球锦标赛。1895年由基督教青年会传入中国(一说1898年传入中国),1913年华北体育联合会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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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 )博士(1861-1939),加拿大安大略省人,后加入美国籍 。是篮球运动的发明者,被誉为“篮球之父”。
起源
1891年,詹姆士·奈史密斯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学校体育系主任卢瑟·古利克为贯彻冬季体育课教学大纲委托奈史密斯设计一项室内集体游戏。奈史密斯从当地儿童喜欢用球投向桃子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 。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篮筐别钉在健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篮筐上沿距离地面3.04米(约10码),用橄榄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奈史密斯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
起源
1891年,詹姆士·奈史密斯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学校体育系主任卢瑟·古利克为贯彻冬季体育课教学大纲委托奈史密斯设计一项室内集体游戏。奈史密斯从当地儿童喜欢用球投向桃子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 。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篮筐别钉在健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篮筐上沿距离地面3.04米(约10码),用橄榄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奈史密斯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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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是于1891年12月初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市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后为春田学院),由该校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Naismith)博士发明,当年的篮球规则只有13条,奈史密斯博士于1939年去世,终年78岁。 1891年,奈史密斯在 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这所学校体育系主任卢瑟·古利克为贯彻冬季体育课教学大纲委托他设计一项室内集体游戏。他从当地儿童喜欢用球投向桃子筐(当地盛产桃子,各户备有桃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桃篮别钉在键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桃篮上沿距离地面3.05米,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他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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