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上的“感觉、适应、感受性”怎么解释?
1、感觉
在心理学中,感觉(sensation)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人对各种事物的认识活动是从感觉开始的,感觉是最初级的认识活动。同时,感觉是知觉、记忆、思维等复杂的认识活动的基础,也是人的全部心理现象的基础,是最简单、最基本的心理活动。
2、适应
皮亚杰认为,心理、智力、思维,既不是起源于先天的成熟,也不是起源于后天的经验,而是起源于主体的动作。这种动作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适应。主体通过动作对客体的适应,乃是心理发展的真正原因。
3、感受性
感觉系统对刺激物的感觉能力。它是感觉系统功能的基本指标,可用感觉阈限来衡量。感觉系统只是对刺激连续体中的一段发生反应,产生感觉。
扩展资料
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从感觉开始的,它是最简单的认识形式。例如一个红苹果,我们用眼睛看,知道它的颜色是红色,形状是圆形;用嘴咬,知道它的味道是甜的。这里的红、圆、甜就是苹果这一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
红是苹果表面反射一定波长的光波作用于眼睛引起的,圆是由苹果的外部轮廓作用于眼睛引起的,甜是苹果内部的某些化学物质作用于舌头引起的。我们的头脑接受和加工这些属性,进而认识这些属性,这就是感觉。
刺激物的强度达到一定强度后便产生感觉,随着刺激物的强度增大到一定程度,感觉系统又停止正常工作。任何在强度上超过某种限度的刺激作用都将引起疼痛,并破坏感觉系统的正常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感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适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感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