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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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立目标选准路。
一是,因人而异。
学习没有定势。各人都有自己的学习习惯,况且各人的法学基础、时间、精力、兴奋周期等都不尽相同,故学习计划首要的是适合自己.其中的要义只有一点,那就是在计划中要充分体现自己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是,略微拔高。所谓拔高,形象地说就是“跳起来摘桃子”。有高度才有难度,有难度才有压力。相反,没有压力则没有动力。所以,学习计划一定要定得略高一些。
三是,重在激励。自我激励是人们增强信心不可或缺的手段。我们所作的学习计划,应当满足三个目的:一是能作为自己学习过程的指南;二是能作为学习进度的“晴雨表”;三是能成为使自己不断感受成功、不断得到满足、不断激发热情的“助推器”。
(2)把握你成功的节奏。
第一,一月速成法。此法成功者均为实力雄厚的专业人士,他们只需将教材和法条的重要内容有选择性地突击一月,即顺利闯关。虽然这部分人为数不多,但毕竟确有奇才。
第二,三月冲关法。这部分考生一般是:用一个半月读完教材与法条;用一个月背记重点;再有半个月做题练习。
第三,六月备战法。此法通常为:四个月打基础,即看教材与法条;一个月背记重点;一个月做题练习。
(3)为你的学习计划安装一个“猫眼”。
没有督促,任何计划都难以变成现实。人是有惰性的,加上工作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考生必须创造一种机制来督促自己,每天检查学习计划的执行情况,不断校正运行的偏差,就像街口日夜监视着过往车辆的电子“猫眼”。
来源:国家司法考试远程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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