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镇的行政区划
1950年1月,境内共建42个行政村。
1958年9月,南丰人民公社成立,设20个大队。11月,南丰人民公社改建为南丰工区,辖9个大队。
1959年4月,恢复南丰人民公社建制,下辖20个大队,214个生产队。
1961年9月,由二十大队划出甲戌、乙亥两圩成立二十一大队,全境有21个大队。
1968年4月,原来的大队、生产队分别改称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
1968年5月,由十八大队划出13个生产队成立二十二大队。全境有22个大队。
1970年,围垦“七〇”圩,成立二十三大队,境内有23个大队。
1972年2月,由一大队划出6个生产队成立二十四大队,全境有24个大队,310个生产队。
1976年11月,由七、八、九、十二4个大队分别划出部分生产队成立“农大”,境内有25个大队。1980年4月,农大撤销,各生产队归属十二大队,全境有24个大队。
1981年7月25日,公社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南丰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以及大队、生产队名称。
1983年5月,大队改称行政村,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
1995年9月,永南、永新两村并入永联村。是年末,全境有22个行政村,317个村民小组。
1992年末,南丰镇有6个居民小组,辖区居民265户540人。1999年末,有11个居民小组,1926户2797人。东港、泗兴、永丰、永联等4个小集镇上的居民分别编入附近的行政村。
2015年10月,南风镇辖1个街道办事处,12个行政村,4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