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的。
1、“上海公共交通卡”是一张具有现金支付功能的IC储值卡,可在上海市安装POS机的公共交通等消费领域使用。卡分普通卡、纪念卡等类别。
2、 "上海公共交通卡"是一张具有小额支付功能的IC储值卡,可在本市安装标有“上海公共交通卡”标识的POS机的公共交通等相关领域使用。本卡分普通卡、纪念卡等类别。本卡可反复充值使用,不记名,不挂失,请持卡人妥善保管。
3、退卡只限普通卡。底卡性能完好且卡面完好、卡体无损的,押金全额退还,底卡由本公司收回。底卡不能使用或卡面、卡体损坏的,底卡由本公司收回,押金不予退还。卡面卡体损坏是指出现刻划、弯曲、折叠、断裂、折痕、破损、涂写、粘贴异物、严重污损、印制图案、缺边、缺角、分层、打孔、湿水软化导致卡受损等现象。
4、卡内余额不足10元的,当场可以全额退还;卡内余额高于10元(含10元)且累计低于2,000元的,应凭购卡凭证在扣除5%的退金手续费后当场退还。一次退卡金额累计大于2,000元(含2,000元)的须前往指定地点,凭购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在扣除5%的退金手续费后予以退还,采用预约方式的可当场退还,未预约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5、截止目前,紫色交通卡可与宁波、绍兴、湖州、台州、常熟、昆山、江阴、淮安、启东、无锡、南通、泰州、长兴、嘉兴、义乌、温州等16个城市实现异地互通消费功能和上海至舟山的单向刷卡消费,并实现了与苏州(公交)、杭州(部分出租车)、南宁(海博出租)、大丰(出租汽车)等城市的单向异地消费,随着长三角地区城市间的跨区域交通合作进一步加强,交通卡互联互通的城市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紫色交通卡可与宁波、绍兴、湖州、台州、常熟、昆山、江阴、淮安、启东、无锡、南通、泰州、长兴等13个城市实现异地互通消费功能和上海至舟山的单向刷卡消费,并实现了与苏州(公交)、杭州(部分出租车)、南宁(海博出租)、大丰(出租汽车)等城市的单向异地消费,随着长三角地区城市间的跨区域交通合作进一步加强,交通卡互联互通的城市范围将进一步扩大。[2] 2013.11.27
绿色、黄色和红色普通交通卡以及11位卡号直接以数字开头的纪念卡、异型卡等可以在现已开通的无锡、昆山、常熟、安徽阜阳、淮南、苏州(公交)、杭州(部分出租汽车)、南宁(海博出租汽车)、大丰(出租汽车)等地使用。
蓝色普通交通卡以及12位卡号以C开头的纪念卡、异型卡等仅限上海本地使用。
紫色普通交通卡以及12位卡号以字母 “U”开头的纪念卡、异型卡等自2012年7月27日起可在宁波、绍兴、湖州、台州、常熟等五个城市公交及常熟出租实现异地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