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以定,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什么手续?
交通事故责任已经认定,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交强险的保险单;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等材料。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一、事故证明文件:根据不同事故由公安、消防、气象部门出具如:责任认定书、火灾鉴定报告、气象证明
二、损失证明及赔偿协议:1.诊断、住院、转院、后续治疗证明、用药清单
2.护理、休假证明
3.伤残鉴定、死亡证明尸检报告
4.医疗费发票(门诊、急诊、住院)护理票据、交通、住宿、残疾用具证明及购置票据
5.调解书或赔偿协议
三、保险公司单证:1.客户理赔告知单
2.出险通知书或快速理赔报告
3.定损报告
4.查勘报 ,告
5.询问笔录
6.人伤调查报,告
四、被保险人相关证明:1.当事司机驾证
2.行驶证
3.营运车要营运证、准驾证
4.特种车要有特种车操作证
5.机动车登记证等复印件
6.相关人身份证明
7.相关人的误工及工资证明
8.达到上税标准的需完税证明
9.赡养抚养证明及相关人员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