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矿鲁能煤电有限公司阳城电厂的重大事件
2005年9月,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山东济矿鲁能煤电有限公司阳城电厂2×15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8月3日,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环审[2006] 385号);2008年6月13日,工程获得国家发改委立项核准批复(发改能源[2008] 1482号文)。同时,本工程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项目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工程建设手续完整、合法。
本工程由中国电力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监理,山东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本工程于2008年6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4月19日,经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0] 276号文)批准机组进入试生产,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2010年6月2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2×150MW机组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检查了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的落实情况,形成《山东济矿鲁能煤电有限公司阳城电厂2×150MW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现场勘查会议纪要》,确定了竣工验收监测内容。2010年8月21日至22日,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依据验收监测会议纪要进行了现场监测、环境管理检查和公众意见调查,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2010年9月29日,环境保护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组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济宁市环境保护局以及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对本工程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阳城电厂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和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了《山东济矿鲁能煤电有限公司阳城电厂2×150 兆瓦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认定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