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中世纪封建制度
如果围绕庄园、城堡、教堂三个西欧封建社会的象征怎样来写一篇关于西欧中世纪封建制度的论文呢?有没有类似的文章可以参考?那些被转过很多次的材料很没有价值啊。...
如果围绕庄园、城堡、教堂三个西欧封建社会的象征怎样来写一篇关于西欧中世纪封建制度的论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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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自公元500年至公元1500年的一千年间被称为中世纪,这个时期历来被认为是欧洲最为黑暗的时期。
中世纪时,在西欧各地盛行庄园经济。庄园是这个时期西欧农业生产中的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中世纪初期,西欧国家的生产力都很低下,封建主主要依靠自己的地产生活,所以国王、教会和大封建主都建立庄园。典型的庄园一般是一村一庄,但是也有一些大的庄园可以包括几个村庄,当然有些小庄园也只有一个村庄的一部分。庄园土地一般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有的也包括部分的自由地。农民份地由分散各地、相互交错的条田组成,耕作时各地条田统一轮流进行。另外,庄园上还有供集体使用的森林、牧场、水塘等。庄园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庄园生产主要是为生产者自家和领主提供生活资料,庄园的产品很少拿出去卖。庄园里有手工作坊、磨坊和烤面包坊等,可以生产各种生活和生产所需的物品,除非万不得已,庄园很少出去采购,只有少数庄园不能生产的物品(如盐、铁等)才从城市购买。庄园的农业生产实行三圃耕作制,即把耕地分作春播地、秋播地和休耕地三部分,轮流耕种。休耕地和收获后的耕地作为公共牧场,集体使用。庄园生产者主要是农奴,此外还有自由佃户、雇工和奴仆等。农奴除耕种自己的份地外,还须无偿地为领主耕种自营地。农奴大部分时间要为领主劳动,一般每周3—4天,农忙时增加。农忙时必须优先完成领主自营地的耕作义务。这就是所谓的劳役地租。此外,农奴还必须交纳各种捐税,如人头税。结婚税、死手捐(即财产继承税)、什一税(向教会交纳的宗教税),农民使用领主的磨坊、烤面包坊也得交税。租税之外,还须缴纳各种贡物并服劳役,如献纳家禽、鸡蛋、酒及其他土特产品,杂役如修桥、筑路、砍柴、运输、盖房等等。为了强制农奴从事这种无偿的繁重劳动,封建领主对农奴拥有行政和司法权力。庄园领主派管家主持生产,监督农民劳动,并设置庄园法庭,以加强对农民的控制。庄园法庭每年召开数次,主要审理农奴与封建主之间的纠纷,以保护领主的利益。另外也审理农奴与自由农民之间的一些纠纷或农民违犯公共利益等案件。一般判决多处以罚金,而罚金则归领主所有。所以司法权是一项有利可图的特权。封建主对其领地上的农奴拥有行政和司法权力,这是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的一大特点。
城堡的诞生,源自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一般,城堡是政治分裂,势力割据的产物。
比如中世纪的欧洲,由于采邑制度的实行,使得土地的所有权被分散到各位贵族,骑士的手中,政治上四分五裂,帝国,王国,公国,骑士领地等多种多样,大大小小的封建政治实体遍布各地。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他们之间的边界,也没有人能够完全梳理清楚他们之间的联系。各等级的封建贵族之间经常爆发各种原因引发的战争,所以他们时时备战,常常参战。所有的贵族都相当于军事将领,他们的附庸则构成其所属的各级官兵。正是这些遍布欧洲各个角落的大小战争,使得城堡的防御作用逐渐突出起来。堡的军事作用,一直左右着城堡的发展。一般,权威一点的看法是认为,城堡主要发展时期是从公元9世纪土岗-城廓式城堡出现到14世纪火药兵器的出现的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也被中世纪军事专家称为“城堡时期”。通常,确切意义上的中世纪城堡并不包括古罗马的防御工事,一般指9世纪出现的土岗-城廓式城堡以后一直到14世纪的砖石结构城堡。之所以城堡在这个时间出现,主要是因为欧洲经济当时从游牧经济向农耕经济转变,人们的财产,住所固定了下来,所以需要坚固的城堡来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虽然这期间的城堡发展走得是一条独立的道路,但是古罗马的城堡建设技术和防御性战争的理念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中世纪城堡的发展。很多中世纪的城堡为了免去挖地基这个麻烦的事情,本身就修建在已经废弃的古罗马城堡遗址上。14世纪以后,伴随着火器的诞生,城堡逐渐失去其军事作用而成为世俗居所,但是中世纪修建城堡时诞生的建筑思想和风格仍然严重影响着它。城堡为它的主人领主供坚实的防御,也是他们生活的地方。除了领主之外,还有家臣和大量的仆人来维持城堡的日常运转,当然还有军队驻扎在内。农民或佃户则散居在城堡周围的庄园内,挤在狭小简陋、阴暗潮湿的茅屋里,只有当战争来临的时候,才和他们的牛群及动产一起挤在城堡里。此外城堡大都建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和河道口(处于防御性的考虑,这些地方有防守的价值),非常便于商业、贸易的发展。随着贸易的发展,这些城堡逐渐结成贸易链或贸易网,加速了其周边城市的形成。特别是河道沿岸的城堡发展得特别快,这是因为中世纪的交通以河道交通最为便捷。特别著名得比如莱茵河,多瑙河,美茵河沿岸。
在长达12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中,教会权与王权孰强孰弱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斗争中呈现互有消长的马鞍型;最初是教会权从属于王权,继之是教会权凌驾于王权之上,随后是教会权走向衰落和专制王权的崛起。
当罗马教皇的权力向天主教各教区延伸的时候,以国王为首的世俗权力也要求对所在地区的教会行使权力,这样就产生了如何调整教会权与王权关系的问题。涉及这一问题的理论,首推教皇杰拉西乌斯一世在公元5实际提出的“双剑说”,即一支剑象征着最高的宗教权力,由上帝交给教皇执掌;另一支剑象征着最高的世俗权力,由上帝交给皇帝执掌;双剑论问世的时候,正是拜占廷王国把持教会权力的时代,此时的教皇从政治地位上只是皇帝统治下的臣民,还难以在教会事务中与皇帝抗衡。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双剑理论,不仅含有排斥帝国皇帝统治教会事务的意味,而且也使“君权神授”的观念显露端倪。公元751年以后,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拜占廷皇帝失去了对中部意大利的控制。
在11世纪下半叶之前,王权在与教会权的相互关系中占据着绝对有利的地位,王权把持着教会权,国王为了加强和巩固封建集权统治,获得教会的支持,加强了与教会的联盟,达到了集权统治的目的,但同时又使教会的权势在王权 的支持下扩大了,成为封建统治集团中较强大的政治势力。在西欧封建化的过程中,教会权的低落,不仅体现在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上,而且还表现在教皇对其世袭领地教皇国治理的失控。9—10世纪,教皇国的管理体制被打乱了,各地豪族如堡主、伯爵各自为政,教皇统治权变得有名无实,迫于压力,教皇开始把地产长期租借给他们。到11世纪中期,随着王权的进一步强化和教会权力向世俗国家的渗透,并已成为国家的支配势力的时候,教皇与世俗皇帝的对抗达到顶峰。一方面,教皇认为他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另一方面,国王认为他才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西欧中世纪,在教会权与王权争夺最高领导权和充当世界霸主的斗争中。教会权摆脱其不利的地位是从11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发生这一改变的深层次原因当然是天主教会在王权的阴影下不断扩大统治范围,使西欧天主教化,并逐步获取天主教世界管理权的结果。以克吕尼运动为代表的教会改革运动到11世纪下半叶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果。在主教职权的斗争中,教会权从王权手中赢得了来之不易的胜利,拥有圣职任命的发言权,从而使神职人员(主教、大主教、修道院长)与世俗贵族相分离,杜绝了圣职买卖的弊端,通过斗争的胜利,教会权愈益强化,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教会权至上说由神学理论变成了社会的政治实践,教皇成了居于西欧诸王之上的主宰教会权与王权的强势人物,西欧各国一切重大事务都必须得到教皇的同意。
中世纪西欧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教会权凌驾于王权之上的永恒现象,客观实际是教会权与王权两者在相互联合和斗争中因世事的变易而彼此消长。 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不仅从时间上考察彼此在斗争中互相消长,而且从空间上考察这种消长在各国各地区也不是铁板一块、完全一致的。
中世纪时,在西欧各地盛行庄园经济。庄园是这个时期西欧农业生产中的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中世纪初期,西欧国家的生产力都很低下,封建主主要依靠自己的地产生活,所以国王、教会和大封建主都建立庄园。典型的庄园一般是一村一庄,但是也有一些大的庄园可以包括几个村庄,当然有些小庄园也只有一个村庄的一部分。庄园土地一般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有的也包括部分的自由地。农民份地由分散各地、相互交错的条田组成,耕作时各地条田统一轮流进行。另外,庄园上还有供集体使用的森林、牧场、水塘等。庄园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庄园生产主要是为生产者自家和领主提供生活资料,庄园的产品很少拿出去卖。庄园里有手工作坊、磨坊和烤面包坊等,可以生产各种生活和生产所需的物品,除非万不得已,庄园很少出去采购,只有少数庄园不能生产的物品(如盐、铁等)才从城市购买。庄园的农业生产实行三圃耕作制,即把耕地分作春播地、秋播地和休耕地三部分,轮流耕种。休耕地和收获后的耕地作为公共牧场,集体使用。庄园生产者主要是农奴,此外还有自由佃户、雇工和奴仆等。农奴除耕种自己的份地外,还须无偿地为领主耕种自营地。农奴大部分时间要为领主劳动,一般每周3—4天,农忙时增加。农忙时必须优先完成领主自营地的耕作义务。这就是所谓的劳役地租。此外,农奴还必须交纳各种捐税,如人头税。结婚税、死手捐(即财产继承税)、什一税(向教会交纳的宗教税),农民使用领主的磨坊、烤面包坊也得交税。租税之外,还须缴纳各种贡物并服劳役,如献纳家禽、鸡蛋、酒及其他土特产品,杂役如修桥、筑路、砍柴、运输、盖房等等。为了强制农奴从事这种无偿的繁重劳动,封建领主对农奴拥有行政和司法权力。庄园领主派管家主持生产,监督农民劳动,并设置庄园法庭,以加强对农民的控制。庄园法庭每年召开数次,主要审理农奴与封建主之间的纠纷,以保护领主的利益。另外也审理农奴与自由农民之间的一些纠纷或农民违犯公共利益等案件。一般判决多处以罚金,而罚金则归领主所有。所以司法权是一项有利可图的特权。封建主对其领地上的农奴拥有行政和司法权力,这是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的一大特点。
城堡的诞生,源自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一般,城堡是政治分裂,势力割据的产物。
比如中世纪的欧洲,由于采邑制度的实行,使得土地的所有权被分散到各位贵族,骑士的手中,政治上四分五裂,帝国,王国,公国,骑士领地等多种多样,大大小小的封建政治实体遍布各地。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他们之间的边界,也没有人能够完全梳理清楚他们之间的联系。各等级的封建贵族之间经常爆发各种原因引发的战争,所以他们时时备战,常常参战。所有的贵族都相当于军事将领,他们的附庸则构成其所属的各级官兵。正是这些遍布欧洲各个角落的大小战争,使得城堡的防御作用逐渐突出起来。堡的军事作用,一直左右着城堡的发展。一般,权威一点的看法是认为,城堡主要发展时期是从公元9世纪土岗-城廓式城堡出现到14世纪火药兵器的出现的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也被中世纪军事专家称为“城堡时期”。通常,确切意义上的中世纪城堡并不包括古罗马的防御工事,一般指9世纪出现的土岗-城廓式城堡以后一直到14世纪的砖石结构城堡。之所以城堡在这个时间出现,主要是因为欧洲经济当时从游牧经济向农耕经济转变,人们的财产,住所固定了下来,所以需要坚固的城堡来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虽然这期间的城堡发展走得是一条独立的道路,但是古罗马的城堡建设技术和防御性战争的理念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中世纪城堡的发展。很多中世纪的城堡为了免去挖地基这个麻烦的事情,本身就修建在已经废弃的古罗马城堡遗址上。14世纪以后,伴随着火器的诞生,城堡逐渐失去其军事作用而成为世俗居所,但是中世纪修建城堡时诞生的建筑思想和风格仍然严重影响着它。城堡为它的主人领主供坚实的防御,也是他们生活的地方。除了领主之外,还有家臣和大量的仆人来维持城堡的日常运转,当然还有军队驻扎在内。农民或佃户则散居在城堡周围的庄园内,挤在狭小简陋、阴暗潮湿的茅屋里,只有当战争来临的时候,才和他们的牛群及动产一起挤在城堡里。此外城堡大都建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和河道口(处于防御性的考虑,这些地方有防守的价值),非常便于商业、贸易的发展。随着贸易的发展,这些城堡逐渐结成贸易链或贸易网,加速了其周边城市的形成。特别是河道沿岸的城堡发展得特别快,这是因为中世纪的交通以河道交通最为便捷。特别著名得比如莱茵河,多瑙河,美茵河沿岸。
在长达12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中,教会权与王权孰强孰弱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斗争中呈现互有消长的马鞍型;最初是教会权从属于王权,继之是教会权凌驾于王权之上,随后是教会权走向衰落和专制王权的崛起。
当罗马教皇的权力向天主教各教区延伸的时候,以国王为首的世俗权力也要求对所在地区的教会行使权力,这样就产生了如何调整教会权与王权关系的问题。涉及这一问题的理论,首推教皇杰拉西乌斯一世在公元5实际提出的“双剑说”,即一支剑象征着最高的宗教权力,由上帝交给教皇执掌;另一支剑象征着最高的世俗权力,由上帝交给皇帝执掌;双剑论问世的时候,正是拜占廷王国把持教会权力的时代,此时的教皇从政治地位上只是皇帝统治下的臣民,还难以在教会事务中与皇帝抗衡。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双剑理论,不仅含有排斥帝国皇帝统治教会事务的意味,而且也使“君权神授”的观念显露端倪。公元751年以后,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拜占廷皇帝失去了对中部意大利的控制。
在11世纪下半叶之前,王权在与教会权的相互关系中占据着绝对有利的地位,王权把持着教会权,国王为了加强和巩固封建集权统治,获得教会的支持,加强了与教会的联盟,达到了集权统治的目的,但同时又使教会的权势在王权 的支持下扩大了,成为封建统治集团中较强大的政治势力。在西欧封建化的过程中,教会权的低落,不仅体现在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上,而且还表现在教皇对其世袭领地教皇国治理的失控。9—10世纪,教皇国的管理体制被打乱了,各地豪族如堡主、伯爵各自为政,教皇统治权变得有名无实,迫于压力,教皇开始把地产长期租借给他们。到11世纪中期,随着王权的进一步强化和教会权力向世俗国家的渗透,并已成为国家的支配势力的时候,教皇与世俗皇帝的对抗达到顶峰。一方面,教皇认为他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另一方面,国王认为他才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西欧中世纪,在教会权与王权争夺最高领导权和充当世界霸主的斗争中。教会权摆脱其不利的地位是从11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发生这一改变的深层次原因当然是天主教会在王权的阴影下不断扩大统治范围,使西欧天主教化,并逐步获取天主教世界管理权的结果。以克吕尼运动为代表的教会改革运动到11世纪下半叶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果。在主教职权的斗争中,教会权从王权手中赢得了来之不易的胜利,拥有圣职任命的发言权,从而使神职人员(主教、大主教、修道院长)与世俗贵族相分离,杜绝了圣职买卖的弊端,通过斗争的胜利,教会权愈益强化,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教会权至上说由神学理论变成了社会的政治实践,教皇成了居于西欧诸王之上的主宰教会权与王权的强势人物,西欧各国一切重大事务都必须得到教皇的同意。
中世纪西欧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教会权凌驾于王权之上的永恒现象,客观实际是教会权与王权两者在相互联合和斗争中因世事的变易而彼此消长。 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不仅从时间上考察彼此在斗争中互相消长,而且从空间上考察这种消长在各国各地区也不是铁板一块、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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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元467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公元1500年左右的欧洲历史,被西方史学家称为“中世纪”。在这长达数百年的过程中,一方面是日耳曼农村的瓦解与依附农民的形成;另一方面是封建生产关系的逐步建立。中国史学家习惯上称之为西欧封建社会。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日耳曼人在其领土上建立了几个国家。其中的法兰克王国,发展为西欧一个大国。查理的子孙却庸碌无能,相互倾轧,让查理于公元800年建立的查理曼帝国陷入混乱。公元843年,他们将帝国一分为三,后来发展出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三个封建国家。5世纪中期,在日耳曼人的迁徙浪潮中,当中某些部落进入不列颠,建立了一些小国,经长期兼并于9世纪早期形成统一的英吉列王国。但是,直到15世纪英国和法国才通过强化王权、剪除大封建主势力的措施,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而东法兰克却成为了德意志王国,国王奥托一世在教皇的支持下,在10世纪建立了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然而,由于皇帝权利受封建主和教皇的掣肘。直到19世纪中期德意志仍处于四分五裂。意大利的情况与德意志基本相当,长期处于封建分裂状态中。鉴于西欧形成了这样的封建社会,它也具有了自己的重要特点。1.神学政治理论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它是基督教神学在政治上的表现,并以《圣经》为信仰的绝对权威和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基督教会在政治、思想上的统治地位,决定了神学政治理论的统治地位。2.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的关系是政治理论的中心内容。教权与王权的斗争及其力量的相互消长贯穿于整个西欧封建社会。两种理论的斗争贯穿于西欧封建社会,成为政治中心内容。3.神学异端是反对教会统治的基本形式。异端一词出自希腊文,原意是“选择”,是指人不依靠任何权威,只靠自己的理性决定自己思想和行动的自主活动,后来作为一种思想原则发展起来,被教会视为叛教的异端。它之所以成为西欧封建社会人民群众反封建反教会斗争的基本形式,是因为基督教神学的统治地位。当时一切政治思想都以神学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都以神学异端形式表现。“中世纪”——古代希腊人罗马文明消亡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一段历史,与中国的封建社会进行比较,政治状况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特点。为了更好地理解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产生和发展的背景,我们要了解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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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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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问题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经历过一个演变过程。罗马时期,奴隶制度曾经达到高度发展。奴隶数量之多,价格之低,在古代世界是空前的。到中世纪,封建制度取代奴隶制而在西欧占有统治地位。从历史分期来说,我国史学界以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作为世界古代史的结束。而从一种剥削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来说,则有一个逐渐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从历史上看,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新的生产关系总是在旧社会的内部产生的。西欧的封建生产关系也是在罗马奴隶社会内部萌芽的。西欧封建制度是在罗马封建因素产生和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形成的。
大家知道,还在罗马时期,封建因素已经存在,这就是隶农制。隶农原指耕种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或移民。后来由于奴隶制的危机不断加深,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农庄越来越无利可图,大土地所有者于是把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小农,奴隶或入境的日耳曼人。这些租种土地的人统称为隶农。这种剥削方式在共和国末期已经出现,而在以后危机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它作为延缓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隶农租种土地,必须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如交纳一部分收成,在耕种和收获期向土地所有者提供劳役,等等。完成这些义务,隶农就可以使用土地,使用大地产上原有的水源、树林、草地,还可以在交税的条件下使用磨坊和压榨机。
这里需要指出,大土地所有者在分块出租其土地的同时,往往保留一部分土地,归其自用;他们在利用其奴隶各自耕种小块份地的同时,也往往保留一部分奴隶耕种自用地。这部分奴隶与前一种奴隶有所不同,他们由主人统一使用,没有自己的经济;而租种土地的奴隶则有自己的小茅屋,虽然他们也像租地小农一样交租,提供劳役,不过他们的身分仍然是奴隶。这些租种土地的小农和奴隶是大土地所有者自用地的补充劳动人手。
这种现象,表明罗马大地产的经营方式出现一些变化。它已经不是集中管理的奴隶制大农庄,而是一部分出租,一部分自用,由一块块大大小小的田地交错而成的一种结构。两部分土地既交错又相邻近,便于佃户履行劳役。这种经济结构我国或称之为庄园,或称之为别庄,它除经营农业生产外,还有作坊生产日常用品,经济基本可以自给。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经历过一个演变过程。罗马时期,奴隶制度曾经达到高度发展。奴隶数量之多,价格之低,在古代世界是空前的。到中世纪,封建制度取代奴隶制而在西欧占有统治地位。从历史分期来说,我国史学界以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作为世界古代史的结束。而从一种剥削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来说,则有一个逐渐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从历史上看,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新的生产关系总是在旧社会的内部产生的。西欧的封建生产关系也是在罗马奴隶社会内部萌芽的。西欧封建制度是在罗马封建因素产生和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形成的。
大家知道,还在罗马时期,封建因素已经存在,这就是隶农制。隶农原指耕种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或移民。后来由于奴隶制的危机不断加深,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农庄越来越无利可图,大土地所有者于是把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小农,奴隶或入境的日耳曼人。这些租种土地的人统称为隶农。这种剥削方式在共和国末期已经出现,而在以后危机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它作为延缓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隶农租种土地,必须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如交纳一部分收成,在耕种和收获期向土地所有者提供劳役,等等。完成这些义务,隶农就可以使用土地,使用大地产上原有的水源、树林、草地,还可以在交税的条件下使用磨坊和压榨机。
这里需要指出,大土地所有者在分块出租其土地的同时,往往保留一部分土地,归其自用;他们在利用其奴隶各自耕种小块份地的同时,也往往保留一部分奴隶耕种自用地。这部分奴隶与前一种奴隶有所不同,他们由主人统一使用,没有自己的经济;而租种土地的奴隶则有自己的小茅屋,虽然他们也像租地小农一样交租,提供劳役,不过他们的身分仍然是奴隶。这些租种土地的小农和奴隶是大土地所有者自用地的补充劳动人手。
这种现象,表明罗马大地产的经营方式出现一些变化。它已经不是集中管理的奴隶制大农庄,而是一部分出租,一部分自用,由一块块大大小小的田地交错而成的一种结构。两部分土地既交错又相邻近,便于佃户履行劳役。这种经济结构我国或称之为庄园,或称之为别庄,它除经营农业生产外,还有作坊生产日常用品,经济基本可以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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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自公元500年至公元1500年的一千年间被称为中世纪,这个时期历来被认为是欧洲最为黑暗的时期。由于蛮族的入侵和定居引起了罗马帝国的崩溃,几乎造成当时欧洲文化的完全毁灭。西欧的封建制度便是在这一背景下,由日尔曼、罗马和基督教三种因素互相融合,从罗马灭亡后的废墟上产生、发展起来的。骑士制度同样也产生于中世纪的欧洲,是欧洲在封建化的过程中逐步产生、确立起来的封建附庸制度。中世纪的欧洲国家是一种松懈的领土集合体。在一个国家里,以皇帝、国王、公爵等为最高领主,其他大贵族则以向其宣誓效忠来换取封地——“采邑”,从而成为最高领主的附庸。这些附庸各自又可以拥有从属于自己的附庸,直到拥有少量土地或无地的骑士们,如此便构成了西欧完整的封建等级体系。
西欧中世纪一般被认为是一个文化衰落的时期,甚至“黑暗”的时期,并且把造成这种“黑暗”和“文化倒退”的原因完全归咎于基督教会.事实上,在西欧中世纪早期(公元5—11世纪),教会的活动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西欧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基督教是古典文化的主要继承者,它在客观上促进了中世纪早期西欧文化的复兴,奠定了中世纪西欧教育的基础,促进了西欧各民族文化的交流.
近代欧洲成为世界进步的火车头,从近代欧洲诞生的近代文明以其巨大的影响左右了世界近代历史的走向。人权、民主、法制、共和、科学等观念,今天已为世人广泛接受;地理大发现使得世界的联系愈加紧密,东西方世界从此愈加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近代欧洲文明是从中世纪欧洲的土壤中成长起来的。欧洲中世纪是一个独特的历史时期,从罗马帝国的废墟中成长起来的日尔曼人诸王国逐渐把日尔曼与罗马因素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包含于西欧封建制度之下的一系列制度。
西欧中世纪一般被认为是一个文化衰落的时期,甚至“黑暗”的时期,并且把造成这种“黑暗”和“文化倒退”的原因完全归咎于基督教会.事实上,在西欧中世纪早期(公元5—11世纪),教会的活动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西欧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基督教是古典文化的主要继承者,它在客观上促进了中世纪早期西欧文化的复兴,奠定了中世纪西欧教育的基础,促进了西欧各民族文化的交流.
近代欧洲成为世界进步的火车头,从近代欧洲诞生的近代文明以其巨大的影响左右了世界近代历史的走向。人权、民主、法制、共和、科学等观念,今天已为世人广泛接受;地理大发现使得世界的联系愈加紧密,东西方世界从此愈加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近代欧洲文明是从中世纪欧洲的土壤中成长起来的。欧洲中世纪是一个独特的历史时期,从罗马帝国的废墟中成长起来的日尔曼人诸王国逐渐把日尔曼与罗马因素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包含于西欧封建制度之下的一系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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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封建制度是中古欧洲历史的一项核心内容,而西欧封建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在整个中古时期,罗马天主教在经济上占据当时西欧土地的三分之一,政治上与世俗王权分庭抗礼,在思想文化方面形成一元垄断,可谓是处于一种万流归宗的地位。城市是文明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根源因素有很多就是城市造成的。拜占廷帝国是一个曾经辉煌的古老文明,在主要特点政治方面:教权高于皇权,教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经济方面:教会是西欧最大的土地所有者
文化方面:教会是整个西欧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如何面对新的环境挑战方面,拜占廷帝国的历史命运具有重大的典型意义和启示价值。
这是我综合的西欧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特点:(刚刚在原因那个问题里也回答了。)基本分3个时期,
庄园割据:
由庄园联盟形成势力,由势力联盟形成国家。宗教时期:
宗教宗属国,国家享有独立行政权,但名义上受教庭管辖,国家有义务为教庭服务。君主时期:
基本排除了教庭势力的封建自制,教庭仅仅是名义上的宗主集团。比较典型的是路易十四时期的欧洲。
⑴、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森严:国王、封建主和基督教会通过层层采邑分封建立起依次互为主从的金字塔般的封建等级制度。国王通过大小封建主实行层层统治。封建主之间只能够直接管理,不能够跃层管理。---罗马帝国灭亡后,日尔曼雇佣军派系林立,封建军事领主各行其是,互相征伐,涌现的佼佼者就成为国王,而他的亲兵宿将就成为小封建主。国王敕封臣子,保护臣子,臣子向国王缴纳贡赋,并且提供军事义务。
⑵、基督教会在西欧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巨大,是西欧封建统治的支柱。在整个中古时期,教皇和教会不仅是西欧最大的土地所有者,还是西欧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在精神和文化领域,神权凌驾一切。---教会的神权要依靠世俗贵族封建主的保护,而世俗封建主的权威和合法性必须要经过教会认可。基督教会和封建主是互相依存的。
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天气转凉,请注意保暖!
经济方面:教会是西欧最大的土地所有者
文化方面:教会是整个西欧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如何面对新的环境挑战方面,拜占廷帝国的历史命运具有重大的典型意义和启示价值。
这是我综合的西欧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特点:(刚刚在原因那个问题里也回答了。)基本分3个时期,
庄园割据:
由庄园联盟形成势力,由势力联盟形成国家。宗教时期:
宗教宗属国,国家享有独立行政权,但名义上受教庭管辖,国家有义务为教庭服务。君主时期:
基本排除了教庭势力的封建自制,教庭仅仅是名义上的宗主集团。比较典型的是路易十四时期的欧洲。
⑴、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森严:国王、封建主和基督教会通过层层采邑分封建立起依次互为主从的金字塔般的封建等级制度。国王通过大小封建主实行层层统治。封建主之间只能够直接管理,不能够跃层管理。---罗马帝国灭亡后,日尔曼雇佣军派系林立,封建军事领主各行其是,互相征伐,涌现的佼佼者就成为国王,而他的亲兵宿将就成为小封建主。国王敕封臣子,保护臣子,臣子向国王缴纳贡赋,并且提供军事义务。
⑵、基督教会在西欧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巨大,是西欧封建统治的支柱。在整个中古时期,教皇和教会不仅是西欧最大的土地所有者,还是西欧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在精神和文化领域,神权凌驾一切。---教会的神权要依靠世俗贵族封建主的保护,而世俗封建主的权威和合法性必须要经过教会认可。基督教会和封建主是互相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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