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藏股的会计处理方法
库藏股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成本法;一种是面值法。按回收库藏股的目的不同,其采用的方法亦不同:当股票回收的目的是注销股票时,应采用成本法;当股票回收的目的是减资时,应采用面值法。
(-)成本法(CostMethod)。成本法是指库藏股票的收回和处分均以收回成本记帐。其采纳的是“一笔交易法观点”(One-transactionConcept),即将库藏股的购买和销售视为一次交易,而非两次交易。帐务处理程序如下:
库藏股票(l)公司收回已发行的股票时,按所支付成本或股票的公允价值入帐,借记“库藏股”。
(2)处分库藏股票时,贷记“库藏股”。若处分价格高于其收回成本,其差额应贷记“资本公积——库藏股交易”;若处分价低于其收回成本时,其差额应先冲减同类库藏股票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如有不足,应借记“留存收益”。由于每次取得的成本、收回日期不同,可如存货一样采用个别认定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计算。
(3)注销库藏股时,应贷记“库藏股”,并按股权比例借记“资本公积——发行溢价”与“股本”。如果库藏股票的收口价格高于上述二者之和时,其差额应冲销同类库藏股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如有不足,可借记“留存收益”;如果低于上述二者之和时,其差额应贷记库藏股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
成本法简捷方便,因而在西方被广泛采用。但从理论上讲,这种方法并没有保持资本各个构成部分的来源,且发行在外的股份和实际缴入的资本也并没有在帐户中具体加以区分。
(二)面值法(Par-ValueMethod)。面值法即库藏股的收回和处分均按股票的面值记帐。其体现的是“两笔交易法观点”(Two-transactionConcept),即将库藏股的收回和处分视为两项独立的交易。帐务处理程序如下:
(l)当公司收回已发行的股票所支付的代价超过面值时,如果原发行有溢价收入,要按股票面值和原记的溢价收入比例记帐,如有差额则借记“留存收益”帐户。如果取得股票的代价低于面值时,其差额应贷记“资本公积——库藏股交易”帐户。
(2)当公司处分库藏股时,处分价格高于其面值,其差额应贷记“资本公积——发行溢价”科目;若处分价低于其面值时,其差额应先冲减同类库藏股票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如有不足,应借记“留存收益”。
(3)当注销库藏股时,只需按面值借记“股本”,贷记“库藏股”。
从理论上说,面值法是合理的,因为它完整不动地保持了资本的来源和所有发行在外股份缴入资本的准确记录,但是它要求确认具体股份缴入资本的各组成部分,这显得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