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可以参考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82-2005,以下是部分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翻译服务译文质量的基本要求、特殊要求、其它要求、译文质量评定和检测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笔译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363.1-2003翻译服务规范 第1部分:笔译
GB/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关键句段 key sentence
对译文理解和使用结果的正确与否起作用的语句表述。注:关键句段包括对概念、原理、依据、因果关系等的关键性表述的单个句子或句子的组合。
3.2 关键字词 Key word
对译文理解和使用结果的正确与否产生直接作用的字词。注:关键字词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数字和重要符号。
3.3 语义差错 semantic error
由于对原文理解的错误,导致译文表述的错误。注:语义差错可以是逻辑差错、概念、差错、技术差错。
3.4 核心语义差错 critical semantic error
可能直接影响到顾客对译文的正确使用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差错,主要包括关键句段错误和关键字词错误。
3.5 顾客 customer
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3.6 翻译服务 translation services
为顾客提供两种以上语言转换服务的有偿经营行为。
3.7 原文 source text
源语言文本。
3.8 译文 target text
由原文转换成的目标语言文本。
4. 基本要求
4.1 忠实原文
完整、准确地表达原文信息,无核心语义差错。
4.2 术语统一
术语符合目标语言的行业专业通用标准或习惯,并前后一致。
4.3 行文通顺
符合目标语言文字规范和表达习惯,行文清晰易懂。
5. 具体要求
5.1 数字表达
符合目标语言表达习惯,采用特定计数方式的,应符合相关规定或标准。
5.2 专用名词
5.2.1 人名、地名、团体、机构名商标名
使用惯用译名(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约定)。无惯用译名的,可自行翻译,必要时附注原文。中国人名、地名、团体、机构名译为拼音语言的,按汉语拼音法或采用历史沿袭译法译出。
译为非拼音语言的,按目标语言既定译法和惯用译法译出,译出后可附注汉语拼音名称。商标名应优先采用目标语言地区的注册名称。
5.2.2职务、头衔、尊称
按惯用译法译出。
5.2.3法规、文件、著作、文献名称
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重要的法律、法令、文件等名称应采用官方或既定译法,无既定译法的译出后应附注原文(原文为中文的,附注汉语拼音名称)。其他法规、文件、著作、文献名称采用既定译法,无既定译法的译出后应附注原文(原文为中文的,附注汉语拼音名称)。
原文中的参考文献名称可不译出(特殊约定除外),引述出处等具有检索意义的文字可以译出,并应附注原文。
5.2.4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可直接引用原文,必须译出时应附注原文。中国通信地址附注原文时一般按汉语拼音法译出。
5.2.5专用名词原文附注方法
译文中专用名词原文的附注可采取两种方法。_在第一次译出处,附注原文。_在译文的适当地方统一附注。
5.3 计量单位
一般沿用原文计量单位,必要时可换算为国际计量单位,或按顾客和翻译服务方的约定。计量单位用其表达符号的使用应前后一致。
5.4 符号
时间、货币、计量单位等符号可直接引用原文符号,或符合目标语言相关标准和惯用译法,或按双方约定。
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符号和其他技术领域专业符号一般采用相关标准和学科通用表达符号。
标点符号应该符合目标语言相关标准或通用惯例。
5.5 缩写词
首次出现时,应全称译出并附注原文。经前文注释过或意义明确的缩写词,可以在译文中直接使用。译文篇幅过长或缩写词过多时,可附加统一缩写词表。
5.6 译文编排
译文章节用标号等,可以直接采用原编排,也可以在原文编排的基础上,遵照目标语言的文体用相关专业的表述习惯酌情处理。
6. 其他要求
6.1 要目标语言中没有源语言中的某些词汇时,允许保留原文词汇或根据含义创造新词。译文新词的确定参照GB/T19363.1-2003中4.4.2.7的规定。
6.2 当采用原文的句型结构或修辞方式不能使译文通顺时,可以在不影响原文语义的前提下,在译文中改变句型结构或修辞或增删某些词句,以使译文更符合目标语言的表达习惯。
6.3 诗词、歌赋、广告用其他特殊文件采用特殊修辞的语句,允许在对原文核心语义的前提下,在译文中改变的基础上,变通译出。
6.4 原文中夹杂有其他语种的文字且无法译出或不在约定翻译范围,必须在相关位置注明,同时保留原文。
6.5 经双方约定,可略去原文中与顾客使用无关的文字。
6.6 如果原文存在错误,译者可按原文字含义直接译出,并在译文中注明,也可予以修正并注明。如果原文存在含混、文字缺失现象而顾客又不能给出必要的说明,译者可采取合理的变通办法译出,并在译文中注明。
扩展资料:
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
《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GB/T 19682-2005)》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协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中国船舶信息中心、上海东方翻译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
2024-04-03 广告
1、翻译是语际交流过程中沟通不同语言的桥梁。一般来说,翻译的标准主要有两条:忠实和通顺。
2、忠实。是指忠实于原文所要传递的信息,也就是说,把原文的信息完整而准确地表达出来,使译文读者得到的信息与原文读者得到的信息大致相同。
3、通顺。是指译文规范、明白易懂,没有文理不通、结构混乱、逻辑不清的现象。
扩展资料
翻译分类
人工翻译
1、根据翻译者翻译时所采取的文化姿态,分为归化翻译和异化翻译。归化翻译是指把在原语文化语境中自然适宜的成分翻译成为在译入语言文化语境中自然适宜的成分,使得译入读者能够立即理解,即意译。而异化翻译是直接按照原语文化语境的适宜性翻译,即 直译。
2、根据翻译作品在译入语言文化中所预期的作用,分为工具性翻译和文献性的翻译。
3、根据翻译所涉及的语言的形式与意义。分为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语义翻译在译入语语义和句法结构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准确再现原作上下文的意义,交际翻译追求译文读者产生的效果尽量等同于原作对原文读者产生的效果。
4、根据译者对原文和译文进行比较与观察的角度,分为文学翻译和语言学翻译。文学翻译寻求译文与原文之间文学功能的对等,其理论往往主张在不可能复制原文文学表现手法的情况下,译文只能更美而不能逊色,缺点是不重视语言结构之间的比较和关系问题。
语言学翻译寻求两者之间的系统转换规律,主张把语言学研究的成果用于翻译,同时通过翻译实践促进语言学的发展。
5、根据翻译目的与原语在语言形式上的关系,分为直译与意译。
6、根据翻译媒介分为口译、笔译、视译、同声传译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翻译
推荐于2017-11-22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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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翻译标准的第一条是“忠实于原文”。这意味着翻译时需要尽可能地保持原文的意思和风格,不能随意添加或删除信息。同时也需要注意原文中的语法和格式,如有需要应在翻译中予以保留。
其次,翻译标准的第二条是“准确无误”。这是指翻译出的内容必须准确地表达原文的含义,不能出现语义上的偏差或错误。在翻译过程中,需要仔细辨析原文的词汇和句式,确保翻译出的词句通顺、精准、符合语言的习惯用法。
第三,翻译标准的第三条是“简洁明了”。这要求翻译时不仅要保持原文的准确性,还要力求简洁明了,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在翻译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翻译过于啰嗦、复杂,同时也要注意语言的表达方式和篇幅的控制。
第四,翻译标准的第四条是“符合文化背景”。这意味着翻译时需要考虑到目标语言读者的文化背景和习惯,尽可能地使翻译出的内容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和理解程度。在翻译过程中,需要注重文化差异和语言的表达方式,适当调整翻译的风格和用词,以便更好地传达原文的信息和观点。
最后,翻译标准的第五条是“精益求精”。这是指翻译工作需要不断追求更高的品质和水平,不断反思和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翻译能力和素养。在翻译过程中,需要注重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语言技能的积累,不断学习和拓展相关领域的知识,以便更好地进行翻译工作。
总之,翻译标准是翻译工作的基本准则,它要求翻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以便更好地传达原文的意思和信息,同时还需要不断追求更高的翻译品质和水平。
201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