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签过三方协议了,毕业后,档案被寄回生源地,已经去报道过了,请问档案怎么处理,学校也没说
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放在学校
大学毕业两年内,都处于择业期,择业期内可以放在学校。但放在学校是没有报到证的,所以档案是没办法封口的,中间丢失材料将无法补办,并且择业期一过,学校就会将你的档案打回原籍;
2、主动打回原籍
学生可以在校就业部门网站上下载回原籍申请表,填好之后交给院系负责人,就可以开出报到证,学校会将你的档案邮寄到生源地人才服务交流中心。学生在报到证有效期内去原籍人才市场报到即可。待同学们找到工作,就可以通过到人才市场改派转到工作地点;
3、放在学校所在地人才市场
学生可以通过与一些人事代理公司或者任何一家只要是当地的公司签订三方,然后凭借签好的三方,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让人才交流中心盖章。拿着盖好章的三方交给你老师就可以开出报到证了,拿着报到证去人才中心存档。此种适合希望在学校所在地工作或者创业的同学。
扩展资料:
托管人事档案的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人才市场,并由人才市场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2、应届毕业生再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最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人才市场托管。择业期内可申请学校代管。
由学生工作与就业处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有关就业材料“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栏所填档案寄送地址作出派遣方案。
以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为例,依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或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工作与就业处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有关就业材料“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栏所填档案寄送地址作出派遣方案。
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寄回生源地毕业生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递毕业生档案,要求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寄回《回执》。
扩展资料:
毕业生档案的相关要求规定:
1、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工作公室根据毕业生《报到证》上签发的单位及档案转移要求,通过相关渠道及时将毕业生档案转送至相关管理部门;考取专转本的,其档案按录取院校地址转送。
2、被开除、勒令退学、自动退学、死亡的学生,其档案从办理学籍变动起,档案转回其入校前所在县、市招办或家长(监护人)现居住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毕业后档案存放人才市场(建议):
1)毕业没有找到单位的(或考研),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挂靠,千万不能弃档。人才市场都是人事局办的,是官方机构,这是政府部门,拥有档案保管权,有权办理转正定级,放在那里起码有安全保障。但要提醒的是, 一旦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以便能够及时的进行转正定级,方便后面的正式调动。如果没有找到工作,也要记得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是属于临时户口,有两年的限期,毕业超过两年就不能继续托管了,会变成“死档”。一定要记得去处理。可以自己申请打回原籍,以免档案丢失。
2)毕业后找到单位的,可放心的找就业地方人才市场挂靠,而且挂靠的人才市场可能会接收个人手上的档案。从存放在人才市场之日开始,就可以算我们的工龄了。就算以后到别的地方发展,也可以通过发调档函,很方便的转到新就业地人才市场。这样既不影响在当地工作,也不影响职称‘晋级’,工龄还能连续计算,顺畅地完成衔接。这里有个注意点是找到的第一份单位工作如果未做满一年,无法请求人才市场进行转正定级,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所以如果我们一定要离职,也一定要等到我们的第一份工作做满一年已经申请转正定级获得干部身份后。
3)毕业后找到单位后又辞职到其他地方去的,这里还有个注意点:某些地方的人才市场5年内如果没有交档案保管费,人才市场保管档案的义务就会自动解除,档案会被封存,我们的档案会成为“死档”(35岁之前可以档案激活,35岁之后,就麻烦了)!
3、毕业后档案主动打回原籍(建议):
不管是否参加工作,都可将自己的档案拿回到原籍人事局或人才市场,省的以后麻烦,毕竟以后如果有事情可以让父母帮着处理。把档案放在家乡的人才市场,以后在外地找到工作后不会麻烦,一方面工作又不需要档案,就算是是找到国企、考到公务员,单位发函到你家乡人才市场调档案就可以了。
4、毕业后档案寄送公司/单位(不太建议):
现在一般公司都是把员工档案统一放在公司所在区的人才市场的。建议档案还是不要归公司管理,以防自己离职的时候档案很有可能被公司扣留。
5、档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尽量不要):
档案在街道的话,一旦有单位录用你需要调取档案的话比较的麻烦。而且档案放在街道一样要交存档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