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指导、协调市民投诉的受理和承办等有关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建议。
(十一)综合市政府农业、林业、水利和农村工作情况。
(十二)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十三)负责行政事务工作和有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归口管理市地方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