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丈夫办的信用卡是夫妻共同债务么,离婚后我有偿还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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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8 · 时事热点、权威关注、辛辣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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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前夫妻一方对外债务,为夫妻一方清偿,不需要另一方清偿债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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