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在家,妹妹被烫伤写个一百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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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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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题目写“熟悉”。熟悉的东西太多了,叫我如何下笔呢?

我在沉思中捋头绪。

我暂把熟悉分为三类:

闹钟把我惊醒,吹着口哨下楼,沐浴着朝阳上班去;办公桌茶杯散着溶溶的热气,同事的笑脸嬉皮,领导的装腔作势;早餐的土鸡蛋,午餐的回锅肉,雷打不动的新闻联播;银灰色的车身,江柳的枝条,茶馆的喧嚣。天天如此,日日依旧。闭着眼睛都能走的过程,一切是太熟悉不过了。

起床穿衣,坐在椅子上发呆,桌上的灰天天擦,日日寒暄。程序熟悉得就如自己的发丝,感觉无色无味。家常便饭一样的熟悉,是单调、无聊。它只是原始生命的泥土,默默存在。除了生存的需要,它实在没有更多深奥的意义,我把这种熟悉叫做熟视无睹的熟悉。

封皮裂开的旧书,颜色发黄的相片;《外婆的澎湖湾》,《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睹物思人,声唤回忆。雨后江边癞蛤蟆爬出来吃涨水蛾,我带着小侄女一看半天,熟悉的是自己儿时捉蜻蜓喂蚂蚁的情景,最喜欢“红军”长长的队伍,现在还爬的我心里痒痒的。抬眼柳树里上窜下跳的麻雀,熟悉的是梦中天上不时变阵高飞的大雁,“白鹤白鹤飞飞,飞到云南到北京,北京又好耍,萝卜炖尜尜……”,窜出来的是童谣,画面是一个少年拿着弹弓,一弹一个麻雀。老家的朋友来夜谈,郎酒香中背诵“怒发冲冠”,醉眼朦胧,又一回书生意气。

熟悉就是回忆。熟悉是生活中的味精,或浓或淡,调剂着生活,生活才有点滋味。发黄的相片也好,老掉牙的歌声也好,偶尔把他们翻出来晒一晒,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我把这种熟悉叫做有趣的熟悉。

儿子的胎记,趴在课桌上睡觉的令人气愤的憨态,挂在下嘴唇边晶莹的口水。这种熟悉是牵挂。天仙洞的小路,上马“机器猫”的夜呼,熟悉有如刻骨铭心的深深的长吻。这种熟悉是烙在心扉的印记,它一刻不停地牵动你的心跳,你生命的存在是为之而存在。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种熟悉是空气,它的流动滋养了生命之魂。这种熟悉是不能终止的,终止了它就等于终止了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把这种熟悉叫做不可终止的熟悉。

心随笔转,熟悉的就是这些了。

作此文,如把人生回走。熟悉的又熟悉了一遍,回忆的又回忆了一轮,牵挂的又牵挂了一回。

等你打分。

追问:

呃,你还有其他的作文吗?也是今年高考的,但是不要满分的,只要3篇,有的话,一篇5分。

回答:

熟悉(一)

智者无为,庸人自缚。心若无异,万法一如。

——《信心铭》(僧璨大法师)

我们惊叹太白清新飘逸的诗句,那是因为他熟悉中华的经典;我们欣赏朗朗(编者注:郎郎)悠扬婉转的琴声,那是因为他熟悉黑白的键盘;我们感叹哥白尼的发现,那是因为他熟悉浩瀚的宇宙。

真正的智者不是博而不精的涉猎,那样只会庸人自扰。当心无旁骛地对一个领域深入研究,达到无人能及的熟悉,在熟悉中,万物法度便清晰简单。

中国自古就有“读书百遍,其义自现”的训诫。当百遍的“咀嚼”之后,才会熟悉文中意旨;当百遍的“消化”之后,熟悉才会让其义自现。

西方哲学家也说过“知道的越多,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越多”。熟悉会让人明白很多道理,熟悉才会让人了解万物的法度。

当司马迁熟悉中华历史,才有了《史记》的不朽;当李时珍熟悉百草千方,才有了《本草纲目》的伟大;当纪晓岚熟悉经史子集,才有了《四库全书》的浩瀚。熟悉造就了华夏的辉煌,缔造了民族的昌盛,成就了伟人的不朽。

心无旁骛地研究,才有了无人能及的熟悉,才造就了千古流传的功绩。冷僻枯燥的文字没有阻止住他钻研的脚步,孤独凄凉的大漠没有停止住他探访的脚步,冷嘲热讽的眼光没有动摇他追寻的心灵。当对西域一种即将失传的文字达到无人能及的熟悉时,人们毫不吝惜地把“国学大师”的称号赠予了季羡林先生。

如果没有对文字的熟悉,他不会有巨大的成就;如果没有对汗牛充栋的经典的熟悉,他不会有深刻的认知,如果没有对华夏典籍的熟悉,他不会有真知灼见的眼光;如果没有……

没有那么多如果,熟悉成就了这位伟大的国学大师。而他熟悉的秘诀,就在于心无旁骛地钻研。心无异,行才正,思才深。

成功其实很简单,就是达到无人能及的熟悉。熟悉,一把通向成功的钥匙,一块登上成功的阶梯。

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七天七夜的心无异,才成就了佛祖的大彻大悟。僧璨大师对佛法的熟悉,才有了“智者无为,庸人自缚。心若无异,万法一如”的劝世良言。

熟悉,万法一如。

熟悉(二)

生活如美人的脸,总是半遮半掩。没有人生来就对生活熟悉。我们在生活的小路上对事物总是由不熟悉继而变为熟悉。人们常说,熟能生巧,我们就应该只掌握熟悉的,放弃一切新的事物而止步不前?

答案是否定的,美好的生活应该是新鲜的,熟悉的事物只会让生活变得单调乏味。因此,让我们果断地放下熟悉的事,去挑战新的事物,去迎接新的自己。

以前的生活对于伊辛巴耶娃来说,可能再熟悉不过了。从小,这位俄罗斯女孩一心为了金牌,为了这梦想坚持不懈地去练体操,就在自己技艺很好的时候,一个残酷的现实等待着她接受——身高已不适合体操锻炼了。可她不放弃,从此改为撑杆跳运动员。时间一天天过去,原本对她很模拟声(编者注:陌生)的项目如今已是她的骄傲,一次又一次地刷新世界记录,让整个世界为之震撼!是她,是她放下熟悉的生活,挑战自己,终于取得成功。

又如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在他之前,美国总统一向都是白色人种的领地,黑人总统别说没有,就是想也不敢想。这对于世人也许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了吧。可是,这位年轻的黑人小伙子偏偏不会就此罢休。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从著名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学位,为将来竞选总统做了准备。生活总是爱喜欢挑战的人,他终于如愿,成为美国历史上目前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为了打破这“熟悉”的社会现状,他终于成功了。

又如在早年时的孔子,一心从政,可是他却处处碰壁,终于没有成功。于是,孔子毅然地放弃从政的初衷,开始整理和收集古时名作佳篇,自己从中吸取知识。皇天不负有心人,因为孔子毅然放弃自己熟悉的从政之路,挑选了适合自己的文学大道。终于,孔子成为了一代宗师,成为了古今闻名的教育家、思想家,给中国乃至世界不小的影响。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对生活熟悉。渐渐地,我们所熟悉的事物越来越多。此时,不妨放下熟悉的事情,去挑战新的事物,让自己的人生不在熟悉而无味中度过,而描绘出自己不一样的多彩人生!

熟悉(三)

一首《念故乡》的老歌,悠扬地在我耳边回荡,故乡的曾经、生活的往事,那些熟悉的点滴便会萦绕我的思绪,我依稀闻见故乡炊烟的味道,看见了亲人的笑脸和乡邻的身影。
  其实,我早就在心中酝酿着想写点故乡的事,故乡的情,故乡的人,但一直没法下笔,其原因是故乡情太浓太浓,故乡的人太亲太亲,故乡的故事太多太多,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一个人自从诞生于这个世界,便拥有了一个美丽而可爱的故乡。无论他出生于气势磅礴的黄土高原,还是出生于美丽如画的江南水乡,故乡,都会给成长在它怀抱里的孩子太多太多的情结,给它独在远方的孩子太多太多的眷恋……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城市,在混凝钢筋墙封闭着的城市里住长了,就特别向往乡村的生活。终于利用公休假回了趟老家,投入故乡的怀抱,农家做饭时柴草燃烧的烟味,总是早早地扑鼻而来,第一个出门迎接我的归来,这味道,是那么熟悉,又那么亲切。迎接我的还有父亲那双布满老茧、印着岁月痕迹的双手以及母亲早已备好的饭菜,喝一口老酒,所有的疲惫在这一瞬得到了最彻底的放松。
  远望田间地头,一层层、一片片,绿的是庄稼,黄的是梯田,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美不胜收。行走在熟悉的盘山村道上,偶尔还能听几声牛吼,和着些许鸡鸣犬吠,似如一曲美妙的轻音乐,百听不厌。
  当黄昏降临大地,太阳行走到只剩下最后一丝光亮的时候,红彤彤的晚霞映红了这个简单的小村,这个时候,劳作的收工了,上学的回家了,还有不远处的田野隐约可见放牛的牧童,一声声欢快的吆喝催赶着饱餐的牛群,不甘寂寞的青蛙一同放开了嗓门欢唱着夜歌。
  夜幕,小村又一次恢复了安静,一家人围坐火炉,吃着罐儿饭,就着农家小菜,聊着家常,亲切而又温馨,我不禁感慨万千,原来再普通不过的农家饭,对我来说竟是一道盛宴,一道陪伴我成长的熟悉盛宴,一道能解万千思乡苦的盛宴。
  现在,我又离开了故乡奋斗在我的工作岗位上,但故乡在我的心中,永远是那么沉甸甸、丰富多彩而又充满熟悉的亲切与感动,在每一个迷恋故乡的日子里,记忆总是无法抹去对故乡的思念,自然、淳朴,清醇、酣畅,这就是我熟悉的地方,故乡。

追问:

我说过不要满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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