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地产长效机制”
关于长效机制的内容,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中提出: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目前国家正在抓紧时间,紧锣密鼓研究制定保证房地产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熟的时候可以付诸实施。
一方面,对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可能会带来泡沫要加以防范、调控,从需求侧、供给侧都要采取些措施。
另一方面对广大的三四线城市还要坚持去库存,因为那些地方要实现它的住房价值还要很长很长时间。房地产的区域性、结构性的矛盾给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
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告别棚户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住有所居中创造新生活。
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
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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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财经.搜狐[引用时间2018-1-15]
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目标,在本届政府建立之初即已提出,在去年4月底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度得到确认。但直到目前,能够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仍未能建立起来。
按照惯例,每年研究分析来年经济工作的最后一次政治局会议尤为关键,扮演着为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基调的重要角色,后者则是明年经济工作的总指挥。
在过去一年半时间里,房地产经历了从火爆到冷却的周期,政治局此时再提“长效机制”,可能意味着今后房地产的政策思路从注重短期效应的行政调控,转变为面向长期的全方位改革。
去库存结束
华尔街见闻前天曾指出,对比2015年,此次政治局会议关于房地产的表述不再强调去库存,要求“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新华社报道中援引高层智囊观点明确提及,将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制度、土地供应制度、住房金融体系等建设,以长效机制引导市场稳预期,并明确“去库存要以化解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为重点”。市场由此关注房地产税制度是否已箭在弦上。
广发宏观郭磊认为,研究“长效机制”意味着房地产去库存政策结束。房地产政策先后经历了年初的全面去库存和9月底开始的一轮重点城市调控,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导向在2017年预计将全年维持。“加快研究”的表述意味着房产税等政策短期并无落地时间表。
全方位改革
不少分析认为,长效机制意味着一系列的配套改革,这其中既包括房地产领域,也包括财税等房地产之外的领域。
据第一财经日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表示,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注重短期效应,经济低迷时希望借此拉动经济,过热时又通过限购限贷进行调控,没有从本质上来研究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未来肯定要出台一揽子政策,比如加大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在购房需求上可以采取限购限贷政策,并在合适的时机推出房地产税。
新华社援引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称,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关键要稳定市场预期,减少市场参与者的非理性行为。从此次会议看,下一步应加快住房制度、土地供应制度、住房金融体系、房地产税收制度、房地产市场规制、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制度建设,以长效机制引导市场稳预期。
同时,新华社昨天发表评论称,要建立起房地产的长效机制,不能局限在房地产市场打转,而是需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包括央地两级政府财税收入的分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制度、城市居民住房用地70年期限、设立房地产税,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周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
据《每日经济新闻》,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以财税领域为例,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后续房地产税制度改革有很多备选方案,比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的到期续费、购房贷款利息抵扣个税等内容。这些内容都值得后续积极关注,也体现了对房地产市场背后各类利益关系进行重新梳理的导向。“后续的税费制度改革应该基于两个前提:第一是此类改革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经济利益调节和市场稳定;第二是此类税费制度改革本身的成本不高,执行过程中障碍比较少。”
新华社还特别强调,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在于政府要摆正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