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权力有军事决策和颁布法律。皇帝是国家政治事务法定的唯一最高决策者,有权统率和指挥自中央朝廷以至各级地方军政系统和文武官吏,要求他们绝对遵照自己的意志和指令办事。
一切以皇帝名义发出的指示,都被赋予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朕即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违抗或异议。一切法律的颁行和解释,所有一定品级的文武官员的任免、奖惩和升贬,全国性财政赋役的征调和开支,对外和战与对军队的调遣指挥清迹历,都只有皇帝一人才能决定。
"皇帝"这一称号渊源于上古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秦王嬴政完成了统一六国之后答搜,自认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决定用"皇帝"作为空前统一的郡县制王朝最高政治首脑的专用称号,并建立起皇权专制的政治体制。
在这一制度下,皇帝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核心和权力主体,法定的国家首脑和最高统治权力的执掌者。皇帝一人独治天下,全国的土地、资源、人民、财富均为他所有,可谓"履至尊而治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天州冲下之本无小大,皆决于上"。
皇帝可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荣辱,可以"涂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明主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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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位继承制度要求
皇位继承是皇帝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它关系到皇权的延续和王朝的稳定与兴衰。自传说中的西周到清朝中叶,预立太子制是皇位继承的正统做法。即沿用宗法制度嫡长继承、顺序嗣位的原则,皇位由正后所生的长子继承,如长子早死,有子即立其子,无子再由嫡次子顺序继承。
只有在正后无子的情况下,才考虑庶生的长子。皇帝无子则依照穆亲疏顺序选立继位人。制订这套制度是为了避免皇族内部因争夺皇位而激成内讧,希图借此保持皇位交替的相对稳定。但是,皇帝制度建立后,围绕皇位继承的残酷斗争即与之俱兴,宗法制度不断受到冲击。
历史上不断出现骚乱、争议、政变、兵变、谋杀、篡位等。直到清朝雍正元年(1723),雍正下诏宣布废除预立嫡长为太子的制度,改用“密建皇储”的办法。即皇帝在自己诸子中物色、选择继承人。
皇帝将选中的继承人的名字及有关诏旨写好密贮,等到临去世前或去世后,才将密旨公布,被选定者立即登位,一切嫡庶兄弟尽列臣位。选立继位人之权全由皇帝一人掌握,任何人不得进言推荐。
密建皇储制度,削弱了宗法制在皇位继承问题上的法定支配作用,扩大了对皇帝候选人的选择范围。选立继位人不以嫡、庶、长、幼为条件,而以是否具有统治才能和是否符合统治者的根本利益为原则。这是对皇帝制度的重大改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皇帝制度
皇帝的权利有:
1、有权统率和指挥自中央朝廷以至各级地方军政系统和文武官吏,要求他们绝对遵照自己的意志和指令办事。
2、一切以皇帝名义发出的指示,都被赋予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朕即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违抗或异议。郑圆
3、一切法律的颁行和解释,所有一定含纳品级的文武官员的任免、奖惩和升贬,全国性财政赋役的征调和开支,对外和战与对军队的调遣指挥,都只有皇帝一人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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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记载,每年的春耕季节,在一良辰吉日,皇帝要亲自耕田,以此重农劝稼,祈盼丰年。《宛署杂记》中,详细叙述了大明王朝的皇帝“圣驾躬耕籍田于地坛”的盛况喊老塌。
当时的顺天府管辖下的宛平、大兴两县要提前一个月筹备这项国之大典,先寻找数十名德高望重的老年农民,进行礼仪培训。
与此同时要准备耕牛及相关的农具,再选派200余人,搭建一座1000多平方米的耕棚,“籍田”的土要用箩精心筛过以后,覆盖上沃土。
到了正式庆典的那一天,教坊司的“优人”装扮成风、雷、雨、土地诸位神仙,儿童扮成农夫农妇,欢快地唱起庆祝天下太平的颂歌,民众手执农具排列两侧,等候圣驾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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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