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0元/人每年、320元/人每年两个档次;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每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每年、230元/人每年两个档次
(三)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没有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成年人居民,按26元/人每年的标准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缴纳。
扩展资料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要处理好普遍保障与分类实施之间的关系。普遍保障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包括所有农村社会成员及他们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
社会保险的科学机理是大多数人群分摊少数人群的风险,覆盖面越大,每个保障对象遭遇风险的概率越小,补偿越稳定,这就要求农村社会保障具有普遍性。
分类实施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和区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主要分为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同类型缴费金额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单位医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一般情况下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年交多少没有明确规定。
各地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的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可以结合自身参加的险种,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或者拨打社会医疗保险查询电话:12333!下面以贵州为例。
为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经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起,我省将执行国家统一新农合筹资政策,新农合个人缴费2014、2015年度为70元/人,2016年度为90元/人。
据悉,为了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好个人缴费困难问题,将由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全省农村五保对象、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个人缴纳参合费用按照2014年、2015年人均70元、2016年人均90元的标准予以全额资助参合,对农村低保等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2014年、2015年人均不低于30元,2016年人均不低于35元的标准资助参合;由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遭受自然灾害、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按每人不低于10元/年的标准给予资助。
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