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的题目
4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一批布艺沙发的信件,乙公司在4月18日收到该订单(要约),订单要求乙公司于4月25日前给予答复。4月19日,甲公司听说丙公司的产品质量好...
4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一批布艺沙发的信件,乙公司在4月18日收到该订单(要约),订单要求乙公司于4月25日前给予答复。4月19日,甲公司听说丙公司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优,因此欲向丙公司购买这批货,遂立即向乙公司撤销订单,撤销订单的信件于4月22日到达乙公司。4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称目前没有布艺沙发,是否用皮沙发代替。甲公司看后未予理睬。
(1)什么叫合同?甲乙买卖沙发的行为是否适用合同法调整
(2)要约何时生效?生效后有何效力
(3)要约是否可以撤销?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本案中乙公司撤销要约是否符合规定
(4)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甲公司向乙公司的要约是否失效?如果失效,何时失效?
(5)4月20日,乙公司回复称没有布艺沙发,是否用皮沙发代替?有何法律效果?
甲乙之间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展开
(1)什么叫合同?甲乙买卖沙发的行为是否适用合同法调整
(2)要约何时生效?生效后有何效力
(3)要约是否可以撤销?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本案中乙公司撤销要约是否符合规定
(4)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甲公司向乙公司的要约是否失效?如果失效,何时失效?
(5)4月20日,乙公司回复称没有布艺沙发,是否用皮沙发代替?有何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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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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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因此甲乙买卖沙发行为适用合同法调整。
(2)简单的说要约送达到对方后生效,对于不特定人的要约(例如商业广告、自动售货机等),一经作出即生效力,对特定人的要约,若以对话方式(相对人可以同步受领)作出的,自相对人了解时生效。若以非对话方式(相对人不能同步受领)作出的,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后,相对人才取得承诺的资格。
(3)要约是否可以撤销要看要约的内容,例如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等这样的就不可以撤销。要约撤销要满足三个要求:1)发出撤销的通知;2)撤销的通知须于相对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3)要约属于可撤销的要约。本案中,乙于4月2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称目前没有布艺沙发,是否用皮沙发代替。已经形成了新的要求,即销售皮沙发给甲方,但是甲方没有回应,案例中也没有明示要约回复日期,因此,乙公司可以撤销该要约。
(4)导致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包括: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2)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4)拍卖中,竞买人的要约因出现更高的出价而失效;5)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仅适用于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本案中,乙公司在收到甲公司的要约后做出了实质性的变更,由皮质代替布艺,因此在甲收到乙回复时,甲向乙的要约就失效了。
(5)乙向甲回复,对于甲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因此甲向乙的要约失效,属于乙向甲发出一个新的要约。
综上,甲乙之间合同未成立,因为甲向乙发出要约后,乙做出了实质性变更,甲的要约失效,乙向甲发出的新的要约,甲未理睬,因此甲没有承诺,所以甲乙间未形成合意,合同不成立。
(2)简单的说要约送达到对方后生效,对于不特定人的要约(例如商业广告、自动售货机等),一经作出即生效力,对特定人的要约,若以对话方式(相对人可以同步受领)作出的,自相对人了解时生效。若以非对话方式(相对人不能同步受领)作出的,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后,相对人才取得承诺的资格。
(3)要约是否可以撤销要看要约的内容,例如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等这样的就不可以撤销。要约撤销要满足三个要求:1)发出撤销的通知;2)撤销的通知须于相对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3)要约属于可撤销的要约。本案中,乙于4月2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称目前没有布艺沙发,是否用皮沙发代替。已经形成了新的要求,即销售皮沙发给甲方,但是甲方没有回应,案例中也没有明示要约回复日期,因此,乙公司可以撤销该要约。
(4)导致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包括: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2)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4)拍卖中,竞买人的要约因出现更高的出价而失效;5)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仅适用于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本案中,乙公司在收到甲公司的要约后做出了实质性的变更,由皮质代替布艺,因此在甲收到乙回复时,甲向乙的要约就失效了。
(5)乙向甲回复,对于甲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因此甲向乙的要约失效,属于乙向甲发出一个新的要约。
综上,甲乙之间合同未成立,因为甲向乙发出要约后,乙做出了实质性变更,甲的要约失效,乙向甲发出的新的要约,甲未理睬,因此甲没有承诺,所以甲乙间未形成合意,合同不成立。
2018-06-28 · 创业者身边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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