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被别人撞了 ,对方全责,关于理赔的程序,请问一下该怎么走?谢谢
一、对方全责。
1、对方保险公司对你车定损。带上行驶证、事故认定书、车主身份证、银行卡。
2、并到保险公司认可的修车厂修车。
3、修理费在定损范围内,费用自己垫付。
4、经保险公司与对方车主电话确认,修车费可直接打你卡上。
5、如果电话不确认,手持修车发票直接面见对方车主讨债。
6、如果讨债讨不到,法院打官司,并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你。
二、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⑷赔款收据。
三、根据不同的事故性质还需要以下资料:
(一)火灾事故: 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证明;
(二)自然灾害: 气象部门证明或灾害报道剪报;
(三)交通事故:
1、由交警处理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2、由法院处理需:
2.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2、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三)财产损失需:
1、车辆修理、施救费发票;
2、车辆损失相片;
3、财物损失清单;
4、财物损失修理、施救费发票;
5、财物损失相片;
6、 很有可能会查询驾驶证信息。
扩展资料
程序
一、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二、审核证明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三、核定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四、履行赔付
1、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2、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五、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
1、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2、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理赔
2018-06-04
基本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方保险公司对你车定损。带上行驶证、事故认定书、车主身份证、银行卡。
并到保险公司认可的修车厂修车。
修理费在定损范围内,费用自己垫付。
经保险公司与对方车主电话确认,修车费可直接打你卡上。
如果电话不确认,手持修车发票直接面见对方车主讨债。
如果讨债讨不到,法院打官司,并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