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进行就业推荐、职业指导,扶持退役军人就业。
(3)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4)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稳边固边等重点工作。
扩展资料:
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退役军人保障法。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保障法包括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共85条。
这部法律规定,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关于国家对退伍军人补缴社会保险这项政策真是我们退伍军人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