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大自然和人类的辩证关系?
相互区别和互不可分,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 从历史主体与客体角度看。两者是同一个活动、同一个过程。人是历史主体,环境是历史客体。“人创造环境”和“环境创造人”,是人与环境、历史主体与历史客体方向相反而又内在统一的两种运动,即人向环境、历史主体向历史客体的运动,以及环境向人、历史客体向历史主体的运动。
环境对人的生成,即所谓客体的主体化、非对象化。人一生下来,就受着环境的影响。在环境的影响下,发展着身体,获得一定的生活知识和经验,形成各种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一个人的身心能否得到发展和发展到什么程度,都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分不开,社会环境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外部的客观条件,对人的发展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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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系统是由现实的生产组成的,即物质生产系统、人的生产系统和精神生产系统。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在自然界之中,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界。
同样,一个人的身心能否得到发展和发展到什么程度,都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分不开,社会环境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外部的客观的条件,对人 的发展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环境创造人,人也创造环境,人类的持续劳动使得人类能够持续的生存和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的改变着我们的环境。
人类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自然界具有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在创造力,它创造了地球上适合于生命生存的环境和条件,创造了各种生物物种以及整个生态系统。
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依赖于自然界,自然界为人类提供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是人类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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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决定了如果人的行为违背自然发展规律,必然受到自然的惩罚,人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
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按人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人服从一种真正的专制,而不管社会组织如何。
因此,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系统工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习近平:人与自然是个生命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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