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香港有移民监吗?
移民香港没有正式的“移民监”。
根据香港入境处资料显示:“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在连续通常居住香港不少于七年后,并且在符合《入境条例》订明的其他有关规定下,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并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那什么才是连续七年“通常居住”呢?
”通常居住满7年”并不是要求申请人必须住满7年,一天也不能够离开香港。
“如 果 他 / 她 只 是 暂 时 不 在 香 港 , 仍 会 被 视 为 是 通 常 居 住 在 香 港 。”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证明申请人的工作/生活的重心依旧是在香港。
另外,入境处对于居留时间的长短,没有一个特定的天数要求。这就是为什么有一些申请人俩开香港很久还是可以成功转为香港永居的原因。
哪些情况不是通常居住呢?
简单而言,对于我们优才等来港人士,就是你不能非法入境或者逗留。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说尽量不要断签!
如何证明7年是通常居住呢?
香港入境事务处在评估审核七年时间“通常居住”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在香港是否有惯常住所。租房合同或者购房合同均可。
2、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并不要求必须在港工作,可以与香港公司签约,外派到国外或者内地工作。
3、家庭主要成员(配偶及子女)的惯常住所。配偶在港工作,或者子女在港就读也可以。
4、收入水平。要达到合理的收入水平,能够维持正常在港居住生活。一般而言,该收入是从香港所得。也就是说,大陆公司的收入入境处不一定会认可。
5、按时报税。每年按照要求报税。
4、不在港的原因与理由。申请人不在香港的次数、期间及原因。一般来说,不要超过6个月不在香港,否则要提供书面说明。
下面讲一下哪一些可以作为有效的在港通常居住的证明材料!
(1)子女就读证明。包括孩子的成绩单、在读证明、毕业证明、学生手册等等。
(2)工作证明。为公司打工的,可以提交雇佣合同、工作证明、发粮记录、强积金记录、报税等。自己开公司的,公司注册证、报税、强积金记录、合同等。
(3)惯性住所的通讯住址。包括租房合同,水电煤气费单等。或者购房合同。
(4)保险证明。在香港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合同。
(5)香港信用卡证明。香港信用卡的刷卡记录。
(6)特殊情况说明与证据。这一点是比较特殊的,但是对于优才这个群体,却又是非常重要的。优才很多人在港时间较短,在解释说明的时候很多人会想当然。比如最近因为疫情,很多人就不来,说是因为要隔离14天。但是比如相对于优才给的2或者3年的签证,隔离14天并不是关键点。虽然疫情的确有影响,但是以疫情来说事,入境处主任看起来很大程度上就是借口罢了。
2024-09-24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