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掌的是一府的行政事务,知州掌的是一州的行政事务,知县掌的是一县的行政事务。首先在知道他们的区别之前,我们要知道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是“省-府-县”和“省-府-州-县”并行的一个制度(当然清朝还出现了道这一行政区划)。而在明清时期省辖府和直隶州,而府则辖县和散州,直隶州亦可辖县。
知县:
知县,官名,别称县长、县台、县太爷等,明清官制正七品。唐代出现雏形,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代正式确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沿袭宋代的知县制度,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知县主要掌管一县政治、经济、军事、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