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两家不同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万一出了事故可以报销两次吗?
如果你买了两家不同医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出了事故有的险种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而有的险种是不可以进行重复报销的,能够进行重复报销的只有意外伤害险,它包括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因为意外造成的身故或伤残是可以得到重复报销,也就是说两家公司都要赔偿你,比如说被保险人身亡后,保险公司会把合同约定的保额,也就是赔偿金赔付给受益人。
意外伤残也是这样,在发生事故,经过治疗后,经过医疗机构的鉴定,如果证实为伤残,两个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伤残金,如果买的是意外医疗险,就是不能够重复报销的。
因为意外医疗险只有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如果有两家保险公司,在第一家报销过后,剩余的部分可以拿到另外一家再去报销,最多也就是报销完整个医疗费用,这样自己就没有任何的负担。
但是这个费用不是重复报销,只是补偿性报销,因为意外医疗险它是一种补偿性保险不会让你从中可以获利的,它不像意外伤害险可以进行重复报销,购买了几家公司就可以报销几次。
意外医疗险,多家公司也只能报全额的医疗费用,不会让你从中赚钱,在很多人的意识里有一种购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就可以得到多次的赔付,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那样是白浪费了钱,也是对医疗险意外险不了解的原因。
只有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才能够得到多次报销,意外医疗险只能做补偿性报销,意外医疗险,也是要在没有第三者责任人的情况下才可以得到报销,如果有第三者责任人也是不能够报销的,就是说如果是自己造成了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对他人造成的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意外险等人身保险产品,是可以购买多份的。若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会根据合同的保障责任进行赔偿。一般情况,多份意外险对于意外身故或者残疾的保障责任,是可以累计赔付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进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多份意外险对于这部分的保障责任,则是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进行赔偿的,不累计赔付。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给付方式:
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
残疾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疾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疾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百分率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