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特殊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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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横向),主要与次要就是相对的特殊性;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各有特点(纵向)。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描述矛盾存在的特点的范畴。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层含义:
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矛盾无处不在)
其二,矛盾存在于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时不有——矛盾贯穿始末)
扩展资料:
联系:
1、都是讲矛盾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平衡的问题,都属于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2、主次矛盾都是矛盾体,因而其内部均包含着矛盾的双方,所以,主次矛盾又都有它们各自的矛盾主、次方面。有时我们可以见到这样的一个说法:“主要矛盾决定着复杂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其实其本质含义就是说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这个复杂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3、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关系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
4、二者都要求坚持用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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