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落实1+4文件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二亿元.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初步审查合格后.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申请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1.保险公司的章程.
2.股东名册及其股份或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
3.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
6.经营方针和计划.
7.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8.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正式申请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凭此证向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保险公司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证之日起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证自动失效.
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外.不得动用.
以上就是设立保险公司的一个过程.你现在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