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大写字怎么写?
小写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大写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银行票证、流动支票、实用发票、合同协议、账目单据等各类经济文本必须标明大写数字,成为了“约定俗成”的规则,大写数字不易被改动,记账等规范,防止后续作假,较为正式;而小写数字在日常生活便于记录,使用较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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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薄分为四种,分别为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其他辅助账簿。下面小编就从这四个账薄详细为大家介绍。
一、日记账:
日记账是一个重要的账簿,是公司为了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它是种特殊的明细账,里面就包括现金的日记账和银行存款的日记账。
二、明细账。
明细账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是会计形成的基础环节的资料,也称之为明细分类账。查看明细的分类账,便可进一步的加工整理和分析经济业务信息或数据,其中这也是为了能了解会计资料的形成提供具体情况和有关线索。
三、总账
总账也叫总分类账,总账一般分订本账和活页账这两种账,各公司都可以根据根据所采用的记账方法和财务处理程序的需要设置总账。是一种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账簿,总账是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
四、其他辅助账簿
其他辅助账簿也叫备查账簿,包括各种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等。其他辅助账簿是为备忘备查而设置的。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大写字:
1. 一:壹
2. 二:贰
3. 三:叁
4. 四:肆
5. 五:伍
6. 六:陆
7. 七:柒
8. 八:捌
9. 九:玖
10. 十:拾
拓展内容:
金额大写样式的由来: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致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如被驻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漫有干预。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户部侍郎郭桓特大贪污案东窗事生,震惊全国。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还侵吞大量宝钞金银。
贪官们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骗皇帝老儿,鱼肉百姓。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数万人,皆处死。系狱、充边、拟罪者不计其数。
为反贪枝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
其它相关文字:
佰 仟 万 亿 元(圆) 角 分 零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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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规则: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和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五、在文书中有万元、亿元等单位约定的,如¥533.12万元,应写成人民币伍佰叁拾叁点壹贰万元。
大写分别是:
一——壹
二——贰
三——叁
四——肆
五——伍
六——陆
七——柒
八——捌
九——玖
十——拾
百——佰
千——仟
万——万
拓展资料
我们写金额票据时,除了把要金额写成阿拉伯数字外,还要写上大写数字。据文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
据史书记载,在朱元璋执政的明朝初年,发生了一件重大的贪污案“郭桓案”。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还侵吞大量宝钞金银。 贪官们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骗皇帝,鱼肉百姓。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数万人,皆处死。系狱、充边、拟罪者不计其数。
为此,朱元璋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代替,以防止数目被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