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刑期满以后被释放 会提前通知家人去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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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时狱警会提取告知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可以通知家属去接。监狱并没有通知家属的义务,若需要让家属去接,服刑人员可以自已打电话提前通知,家属就只需要在监狱门口处等就行了。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刑满释放后的初期,对于罪犯来说比较困难,长久的与社会脱节,使得部分人员不适应社会节奏,无法融入社会生活,所以需要政府的救济,度过这一阶段,就可以真正的融入社会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1、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个依据地方不同可能会通知,也有可能不会。
2、但一定会给本人一张释放通知书。
3、未成年人一定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节,释放和安置
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刑满释放后的初期,对于罪犯来说比较困难,长久的与社会脱节,使得部分人员不适应社会节奏,无法融入社会生活,所以需要政府的救济,度过这一阶段,就可以真正的融入社会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1、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个依据地方不同可能会通知,也有可能不会。
2、但一定会给本人一张释放通知书。
3、未成年人一定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节,释放和安置
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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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羁押的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的,看守所会直接给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释放证》后,让其自行离开,看守所不会通知家属去接,也没有义务通知。
一般情况下,释放罪犯的,家属之前是可以探视的,会了解其刑期何时期满。释放犯罪嫌疑人的,是改变强制措施,办案单位、检察院或者法院会通知家属。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3、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4、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5、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于转送外地或者出所就医的人犯以及捕获的看守所逃犯,必须实行武装押解。
押解任务由看守干警带领武警执行。
押解工作应当根据被押解的人数保证安全的需要,配备足够的押解力量。
押解途中,必须提高警惕,严加看管,防止发生脱逃、行凶、自杀等意外情况。需要中途寄宿的,凭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文书,由当地看守所协助羁押,不准被押解人犯住旅店。
如果距离看守所太远,应当商请当地公安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民兵组织协助并安排适当住处,确保安全。
一般情况下,释放罪犯的,家属之前是可以探视的,会了解其刑期何时期满。释放犯罪嫌疑人的,是改变强制措施,办案单位、检察院或者法院会通知家属。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3、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4、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5、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于转送外地或者出所就医的人犯以及捕获的看守所逃犯,必须实行武装押解。
押解任务由看守干警带领武警执行。
押解工作应当根据被押解的人数保证安全的需要,配备足够的押解力量。
押解途中,必须提高警惕,严加看管,防止发生脱逃、行凶、自杀等意外情况。需要中途寄宿的,凭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文书,由当地看守所协助羁押,不准被押解人犯住旅店。
如果距离看守所太远,应当商请当地公安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民兵组织协助并安排适当住处,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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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看守所是没有义务来通知家里人去接刑满释放人员了。不过,在看守所服刑的在押人员是可以与家人通话的。一般情况下,他们在释放之前与家人通话的时候,都会把释放的时间告诉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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