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农用地是指什么?农用地如何转为建设用地?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山林、山头、大草原、荒山、滩涂地等生态资源,归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法规归属于全民所有的除外。法律法规归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资源,归属于国家所有。依据土地法第十五条要求,国有土地出让需要由个人和单位经营承包,从业农业、林果业、养殖业、渔业养殖。农业法要求,国有制的宜林荒山荒地需要由本人或是集体承包植树造林。此条要求,国家所有的农业用地推行经营承包的,参考此方法的相关规定。
农用地转用要符合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的、城市规划建设整体的计划和土地资源利用的年度工作计划,首先要向国土局、建设局、规划部门资询该农业用地是不是同时符合的各种整体规划。确定该农业用地可用作基本建设,然后根据建设局的需求,做好和编写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向建设局递交用地申请,建设局核查符合的,必须授予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商业用地企业应按规定交纳开店选址官费。
商业用地企业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平级国土局明确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办理,由该国土局签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商业用地企业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等申请办理项目立项、整体规划、环境保护批准等手续,并交纳各类审核花费。
商业用地企业再持之上审批文件,向原审批的国土局明确提出项目用地的首次提交申请。国土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整体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计划方案、补充耕地计划方案、征收土地计划方案及其供地方案,分不同种类,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核。
由国土局具体负责对于该农业用地的使用权人与所有权人进行有关的征用土地,而且需要签署补偿安置协议书,按征地程序申请办理征收土地办理手续。国土局依据核准的供地方案,在征收土地的赔偿、安装补贴结束后,向建设用地企业传出准许商业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拿出土地资源。

2024-11-19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