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的案子还能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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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分析】
1.撤诉体现了当事人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撤诉是原告自己请求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的行为,撤诉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并且是在宣告判决之前,原告提出的申请。2.撤诉可以用书面的形式,也可以通过口头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除了当事人申请撤诉以外,还有按撤诉处理,就是说,当事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的申请,但是,由于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没有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不想继续进行诉讼行为,其缺席诉讼的行为可以按照撤诉来进行处理。3.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撤诉的申请,诉讼代理人要进行撤诉的话,需要经过原告的特别授权。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的申请。4.当事人撤诉的话,必须是自愿撤诉的,撤诉体现了当事人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的行为,所以,撤诉必须是自愿的,如果撤诉违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撤诉的行为是无效的。撤诉有时间的要求,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并且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准予撤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1.撤诉体现了当事人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撤诉是原告自己请求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的行为,撤诉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并且是在宣告判决之前,原告提出的申请。2.撤诉可以用书面的形式,也可以通过口头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除了当事人申请撤诉以外,还有按撤诉处理,就是说,当事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的申请,但是,由于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没有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不想继续进行诉讼行为,其缺席诉讼的行为可以按照撤诉来进行处理。3.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撤诉的申请,诉讼代理人要进行撤诉的话,需要经过原告的特别授权。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的申请。4.当事人撤诉的话,必须是自愿撤诉的,撤诉体现了当事人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的行为,所以,撤诉必须是自愿的,如果撤诉违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撤诉的行为是无效的。撤诉有时间的要求,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并且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准予撤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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