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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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是的。如果办理遗嘱公证的话,就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但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伪造的遗嘱无效。
(四)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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