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劳动法如何保护 与公司未签合同 现在无故解聘我的权益?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本人2008年2月20号进入一家鞋厂工作到2010年2月23号,并未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被其解雇,当时我加入公司时未签订劳动合同,三金保险都没有。2010年2月23号我被老...
本人2008年2月20号进入一家鞋厂工作到2010年2月23号,并未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被其解雇,当时我加入公司时未签订劳动合同,三金保险都没有。2010年2月23号我被老板通知辞退,现在我想知道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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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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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08-08 广告
在165+年的法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刑事辩护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等。在民事领域,对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焦点,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刑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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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孔业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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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因为你没有跟这间鞋厂合同 当然不存在违约金 赔偿金已经包含补偿 你在职任期2年 按照劳动法规定 应该补偿你3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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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没有牵动劳动合同可以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要求支付每个月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缴保险,如果没有日前通知您还有待通知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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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
1、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
2、补缴所有法定险。
3、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你只需证明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他给你发工资的工资卡、条;工牌;考勤等
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均可,都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
1、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
2、补缴所有法定险。
3、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你只需证明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他给你发工资的工资卡、条;工牌;考勤等
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均可,都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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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6-10-19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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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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