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教育的知识详解
澳大利亚教育简史及现有规模
自从澳大利亚联邦建立以来,澳大利亚的教育经历了巨大的变化。殖民地时期的1900年,全澳州有380万人口,6,900所官办学校,在校学生623,700人。此外,还有大约153,400名学生在私立学校学习。同年,中等学校教育只是极少数青年人享有的特权。1910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统计报告称,“男女学生离开州立政府学校、终止学习的年龄大概在14岁左右,而且各州自此以后也不关心他们的去向”。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初,职业技术教育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建立起来。在维多利亚州,“直到皇家职业教育委员会(成立于1899年)报告发布之后,教育上存在的许多缺点才得以矫正。”就高等教育而言,当时也只有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阿德雷得大学和塔斯马尼亚大学等4所大学,4所大学在校生总数仅为20,000人。
2000年,全澳共有中小学生320万人,其中政府学校有220万人,私立学校有100万人。此外,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人约160万人,42所高等教育机构的在校生总数为695,500人。
1911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整个教育系统的雇员只有31,700人,占劳动力人口总数的1.6%。到2000年,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达615,400人,占整个劳动力人口的6.8%。
澳大利亚教育管理体制
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宪法,教育事务由各州、领地政府负责管理,联邦政府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总体来讲,各州、领地政府对教育的责任包括对初级和中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拨款,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行政管理和拨款。
随着时间的推移,联邦政府通过联邦拨款、设立专门教育项目等手段,通过已经设立的“联邦教育培训和就业部长会议”等多个全国性教育机构等机制,越来越多地介入对教育事务的管理,如负责高等教育的拨款,对学校、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补充经费,加强对土著居民、岛屿居民、移民的教育和培训,开展国与国间的合作与交流等等。州和领地政府也能从联邦政府申请到特别用途的专项经费。除了重要的拨款功能以外,联邦政府也在促进全澳教育和培训的公平性、一致性和连续性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学前教育
澳大利亚各州、领地规定,学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的一部分,但属于正规教育。各州规定的学前教育一般为一年,而且大多数州和领地要求儿童在5岁时开始其学前教育。
尽管所有州和领地在政策上保证所有儿童在上学前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但是在提供学前教育方面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政策。因此各州和领地在立法、行政管理和学前学校的组织等方面都有相当的区别。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年龄从3到5岁不等,使得各州和领地儿童的小学入学年龄产生细微的差别。近年,由于许多白天长时托育中心也把提供学前教育作为其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些学前教育学校则不断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使得学前教育和白天长时托育中心之间的差别越来越不明显。这使得澳洲很难准确确定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数量。1999年全澳对儿童托育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将学前教育定义为“一种正规的、广泛适用于3岁到小学开始年龄儿童的(有时,也接受年龄更小的儿童)、并对儿童在校期间进行的一种照顾。”儿童通常有固定的上学时间。根据这种界定,1999年,全澳只有231,600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只占3-5岁儿童的30%。
(二)中小学教育及学制
澳大利亚义务教育年龄为六至十五岁(塔斯马尼亚州至十六岁),一般学生在10年级即完成义务教育。11和12年级为非义务教育。各州、领地中小学通常在每年二月初开学,十二月初结束。
塔斯马尼亚州实行一学年3学期制,昆士兰州和北领地区实行一学年2学期制,其他各地实行一学年4学期制。
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塔斯马尼亚州和首都地区实行13年学制,即幼儿班1年,小学6年,中学6年。南澳州和北领地区也实行13年学制,但年度分配与上述几州不一样,这两个州、领地的分配是学前班1年,小学7年,中学5年。
昆士兰州和西澳州实行12年学制,即小学7年,中学5年。
塔斯马尼亚州、首都地区和其他州的个别公立中学只设7到10年级。学生读完10年级后,如果计划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可进入单独设立的学校(高中)完成他们的11和12年级的学习。
各州、领地中小学学制、学期比较
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子女在公立中小学享受免费教育,但须缴纳教材、学校设备的使用费等费用。此外,学校要求每位学生每学期缴纳一定数额的“捐款”。学校尽管没有明确具体数额,但一般每年都要交纳数百澳元的“捐款”。
所有公立中小学和大部分私立小学为男女生混合学校。在教学方面,学校强调学生的参与精神,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为主。因此,在课堂上,教师要求学生动动手的内容比较多。
学校一般按学生的年龄进行分班,年龄相同的学生通常被分在同一班级学习。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学校可根据学生的能力和兴趣,重新编班。学生无升学考试。期末,教师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平时学习成绩,参考期末考试成绩,与学生家长协商决定学生的升留级事宜。小学毕业没有统一的毕业考试。所有毕业生都可就近进入中学学习。
澳大利亚的学校享有相当的自主权。各校都有校董事会,校董事会由校长、社区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决定学校的内部事务。各州和领地都设立了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各州和领地自己的教育事务。学校一般都根据各州和领地的政策指导原则自行决定教学方法,也可在州规定的课程之外提供其它不同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对学生的评价,各州和领地制度不同。一些州有完整的以学校为基础的评估制度,学校自主对学生进行考试、评价。另一些州则将这一制度和外部评估制度相结合,有的.州、领地教育主管部门对10、12年级的学生进行统考。
(三)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
360教育集团澳洲部(http://www.eduau.com/)介绍,在高级中等教育(高中)阶段,绝大部分学校提供广泛的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政府鼓励学校自己开发一些能够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和要求的课程,但这些课程的开设须得到学校所在州、领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近来,学校越来越重视将职业技术教育纳入高中教育课程体系。高中学生毕业时也因此能够获得职业技术教育证书。
达到了最低离校年龄的中等学校的学生可以离开学校寻找工作机会,也可以进入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VET),如TAFE机构或者私立商业学校,继续学习。
对于许多VET课程来说,完成中等学校10年级的课程是最低入学标准。对那些继续完成全部中等教育(至12年级)的学生来说,可以进入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和其它类型的高等院校学习。
对有资格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学生的评价,一般在其学习的最后两年或在毕业时进行。以首都地区学校为例,11和12年级的学生必须参加5次考试[8],第一次在11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学段结束时进行,第二次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段末进行,第三次在第二学期末进行,第四次在12年级第一学期末进行,第五次在第二学期末即毕业时进行。在第12年级末,希望进入大学学习的学生还必须参加“澳大利亚等级考试”。
各科五次考试的平均成绩与AST成绩相加,即为高等教育机构决定是否录取学生的依据。五次考试的科目一般有英语、数学、科学、商科、艺术、信息技术。AST的考试科目为Quantitative, Verbal和 Wr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