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当地采取了哪些应急措施?
目前黑龙江省已是紧急状态,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复杂,当地已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根据黑龙江省的疫情防控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派工作组、专家组赶赴黑龙江省,派出了各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专家,对黑龙江省进行援救。尽力做到严格遏制疫情的蔓延。根据派出人员开启支持相关地方开展工作。
随着黑龙江省疫情的无限蔓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印发的病例诊疗和防控方案,对当前疫情比较严重的地段黑龙江省展开的施救。针对重要的问题决定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进行医学治疗:
1、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患者、病原携带人员,给予以隔离治疗的方法进行,隔离期限需要严格按照医学检查结果来确定。
2、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疑似病例,要在确诊之前在指定的场所进行隔离,治疗。
3、针对,医疗机构内的患者、病原携带人员、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也是需要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并且,如果患者、病原携带人员、疑似病人遇到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范围区域的时候,应该由公安机关协助进行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疫情期间,所有人的责任重于泰山。如果疫情还是持续的蔓延,还需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还可以采取以下紧急措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1、各县市级分片区,限制或停止集市、影剧院、KTV大型娱乐场所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课、停工、停业。
3、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4、控制然疫野生动物、家禽家畜。
5、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和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