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存款利息收入时为什么用红字记入贷方呢
展开全部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但其他债券的利息应当纳税。因此,企业购买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存款利息收入科目核算因存款而实现的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的核算原则是存款利息收入应逐日计提,并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存款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逐日计提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存款等各项存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
此科目应分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存款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期收益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有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汇兑净损失(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展开全部
因为财务费用是包括利息的收入和支出,你发生的利息支出是财务费用的增加,分录做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或现金,那么相反,发生的利息收入既是财务费用的减少,应该冲减财务费用。
因此做分录是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收到利息收入时贷记财务费用时,应该是蓝字,而不是红字。现在企业一般都用财务软件,所以做借记财务费用红字是正确的。
扩展资料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但其他债券的利息应当纳税。因此,企业购买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息收入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