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学校哪个教育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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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育范畴中,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都有各自不代的优势。当这两种优势实现有机结合时,就能够增强学校德育与家庭德育的整体合力。这是一体化互动的含义之一。此外,从当前我国家庭教育的现状来看,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造成了当今家庭教育窄化、家庭德育功能弱化甚至是迷失的现象,这就需要学校将自身的优势辐射到家庭教育的范畴,与家长一道弥补历史造成的缺失。这是一体化互动的另一层更加深刻的含义。
要使学校教育与家庭德育实现良好的一体互动,就必须寻求一种使双方能够相互沟通和互补的现实结合点,对找到一种有效的现实操作方式。因为学校德育有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家庭德育也有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只有在尊重双方的个性特征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良好的一体化互动。试图以学校德育代替家庭德育,或以家庭德育的模式来要求和操作学校德育,都是不合理、不科学的。
一、学校教育的规范性与家庭教育的发散性特征互补互动与家庭教育相比较,学校教育具有明显的规范性特征。一是学校教育发挥着传递着人类精神财富和社会文化、普及和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的社会功能,因此,学校教育必须体现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繁荣发展的历史规定性;二是学校教育要根据社会在政治、经济、道德等方面的规定性,按照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才规格要求,来体现一定社会发展水平所形成的教育思想,实现一定社会所期望的培养目标;三是从我国学校现行的操作方式和具体的教育过程来看,教育活动的主要设计依据,基本上是以“常态分布的理念来规范自身的教育行为,保证能够面向发展水平相近的大多数。<BR> 相对学校教育的规范性而言,家庭教育更多的是反映出一种发散性的要求。如果说,学校教育要体现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繁荣发展历史规定性的话,那么,家庭教育教育更多的是着眼于自身的家族利益和家庭利益。即使随着现代家庭结构的改变,家族利益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当代家庭也往往把孩子学业上的发展,与家长自身的“面子”和孩子日后的前途等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每个家庭都有自身的功利目标取向,也就形成了家庭教育的发散性特征。<BR> 如果说,学校教育在发挥促进学生社会化过程的社会功能时,要反映出社会在政治、经济、道德等方面的社会规定性的话,那么家庭教育更多的是反映出每个家庭和家长自身的愿望和要求。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家长,都有自身的文化背景。每一种独特的社会背景,都会产生出一种独特的期望类型。有的家长期望子女能够学业长进,学识高深;有的家长期望子女能够从政经商,升官发财;有的家长期望子女能够安于平淡,知足常乐;……各个家庭和家长的不同期望,反映了众多的个体需求,也就形成了家庭教育的发散性特征。<BR> 如果说,学校教育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更多的是以大多数发展水平相近的学生为设计依据的话,那么,每个家庭和每个家长,在自身的教育过程中,他们都是独向于自己的孩子,关注的也就是自己的“这一个”。因此,把家庭环境中的教育与学校环境中的教育进行一番比较,我们就会发现,在家庭环境中的教育,可能会更加忠实和全面地体现出教育的个性化要求;在教育设计问题上,家庭教育就比学校教育的整体规范性具有更加明显和突出的个体发散性特征。<BR>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学校德育与家庭德育之间,有着各自不同的特征。所谓一体化,正是在尊重各自特征的基础上,促进相互沟通、协调,产生互补、互动。在功利价值取向上,学校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与家庭着眼于家庭个体利益,并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可以整合互补的。在这个整合互补过程中,也就体现了当今社会倡导的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互相兼顾的基本原则。在教育设计方面,学校面向“常态分布”的大多数学生,与家庭关注自己子女的个性化要求,也不是相互矛盾对立的。以家庭的个性化设计补充学校的“常态分布”要求,就真正体现了“面向全体学生”的素质教育要求。学校德育的规范性,反映了学校教育的社会功能本质特征;家庭德育的发散性,也反映了社会生活的丰富多样性特征。二者都是一种客观现实的反映,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可以互补互动的。
二、校教育的理性特征与家庭德育的非理性特征互补互动学校德育的理性特征与家庭德育的非理性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事德育活动的主体教师与家长,他们的社会角色特征有着明显的差别。学校的教师是从事教育活动的专业工作者;而家庭中的家长,主要担负着教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把家长所充当的“教养”这种角色进一步分解为“教”与“养”两个方面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家长担任“教”的角色,显然因为缺少学校教师那种专业优势而是显得逊色多了,尤其是进入工业社会发展阶段以后。社会生产方式、人们的工作方式发生也极大变化,社会分公进一步把学校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部类单列发展,这在客观上就削弱了家庭的教育功能,也造成了家长的教育意识进一步淡化了,家长们常常更多、更自觉的是充当着“养”的角色,更关就自身的养育功能
2、教师与学生、家长与子女,它们的关系特征有着明显的差别。在学校里,维系着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社会分工所赋予的契约关系。这种关系,是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这两种社会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一旦这种社会活动中断,彼此之间建立起来的这种社会关系也就客观上中断了。为了保证明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社会以具有契约性质的规范要求,对教学双方的行为给予制约,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以一种理性的态度保证自己的行为受到这种契约关系的约束。学校的师生关系,纯粹是一种只具有社会属性的关系。而在家庭中,家长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既有社会属性、也具有自然属性的血缘关系。相对学校师生关系的契约性来说,这种血缘关系具有一种永恒性,无论是客观因素,还是主观因素,都不可能在事实上中断它。这些关系特征,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教师与家长的教育价值取向、教育行为特征和教育效果。<3、教师与家长,在教育行为特征方面也有着明显的差别。如上所说,教师与学生之间依赖于一种社会契约关系来维系,这种具有社会属性的契约关系,要求教师的教育具有一种专业化的理性特征。而家长与子女之间,却是一种不但具有社会属性、也具有自然属性的血缘关系。在动物界里,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是高级动物,还是低级动物,出自于种族廷续这种自然属性的驱使,它们对后代的呵护养育,也常常表现出具有人类教育意义的行为和现象。反过来,我们也不难观察到,在家长们的教育行为中,也常常表现出一些反映自然本性和生物本能的行为和现象。我们可以通过下列图示,把教师教育行为的专业化理性特征与家长教育行为的自然性本能特征作一番比较概括 角 色\行为类型行 为 特 征\教 师专业 责任\冷静 理性化倾向 专业制约 以理驭情\家 长\冲动 情绪化倾向 情感驱动 因情蔽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学校教育具有明显的理性特征,而家庭教育具有明显的非理性特征。要使学校德育与家庭德育实现一体互动,就要将学校教育的专业优势辐射到家庭教育中,提高家长的教育理性,改善家长的教育行为,在家长的教育过程中尽量减少本能冲动的负面影响;而对学校教师来说,也要以家庭教育中的情感受性特征改善自身的教育行为,在教育过程中实现情理交融。情与理都是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学校与家庭,都是实施教育影响的重要区间。教师与家长,虽然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角色,但是,双方都具有自身的教育功能,也都有要以情与理充实和自己的教育行为。只要教师与家长彼此协调合作,就能在学校与家庭的不同区间中,实现一体化互动,对学生和子女产生综合性影响.
要使学校教育与家庭德育实现良好的一体互动,就必须寻求一种使双方能够相互沟通和互补的现实结合点,对找到一种有效的现实操作方式。因为学校德育有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家庭德育也有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只有在尊重双方的个性特征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良好的一体化互动。试图以学校德育代替家庭德育,或以家庭德育的模式来要求和操作学校德育,都是不合理、不科学的。
一、学校教育的规范性与家庭教育的发散性特征互补互动与家庭教育相比较,学校教育具有明显的规范性特征。一是学校教育发挥着传递着人类精神财富和社会文化、普及和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的社会功能,因此,学校教育必须体现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繁荣发展的历史规定性;二是学校教育要根据社会在政治、经济、道德等方面的规定性,按照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才规格要求,来体现一定社会发展水平所形成的教育思想,实现一定社会所期望的培养目标;三是从我国学校现行的操作方式和具体的教育过程来看,教育活动的主要设计依据,基本上是以“常态分布的理念来规范自身的教育行为,保证能够面向发展水平相近的大多数。<BR> 相对学校教育的规范性而言,家庭教育更多的是反映出一种发散性的要求。如果说,学校教育要体现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繁荣发展历史规定性的话,那么,家庭教育教育更多的是着眼于自身的家族利益和家庭利益。即使随着现代家庭结构的改变,家族利益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当代家庭也往往把孩子学业上的发展,与家长自身的“面子”和孩子日后的前途等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每个家庭都有自身的功利目标取向,也就形成了家庭教育的发散性特征。<BR> 如果说,学校教育在发挥促进学生社会化过程的社会功能时,要反映出社会在政治、经济、道德等方面的社会规定性的话,那么家庭教育更多的是反映出每个家庭和家长自身的愿望和要求。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家长,都有自身的文化背景。每一种独特的社会背景,都会产生出一种独特的期望类型。有的家长期望子女能够学业长进,学识高深;有的家长期望子女能够从政经商,升官发财;有的家长期望子女能够安于平淡,知足常乐;……各个家庭和家长的不同期望,反映了众多的个体需求,也就形成了家庭教育的发散性特征。<BR> 如果说,学校教育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更多的是以大多数发展水平相近的学生为设计依据的话,那么,每个家庭和每个家长,在自身的教育过程中,他们都是独向于自己的孩子,关注的也就是自己的“这一个”。因此,把家庭环境中的教育与学校环境中的教育进行一番比较,我们就会发现,在家庭环境中的教育,可能会更加忠实和全面地体现出教育的个性化要求;在教育设计问题上,家庭教育就比学校教育的整体规范性具有更加明显和突出的个体发散性特征。<BR>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学校德育与家庭德育之间,有着各自不同的特征。所谓一体化,正是在尊重各自特征的基础上,促进相互沟通、协调,产生互补、互动。在功利价值取向上,学校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与家庭着眼于家庭个体利益,并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可以整合互补的。在这个整合互补过程中,也就体现了当今社会倡导的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互相兼顾的基本原则。在教育设计方面,学校面向“常态分布”的大多数学生,与家庭关注自己子女的个性化要求,也不是相互矛盾对立的。以家庭的个性化设计补充学校的“常态分布”要求,就真正体现了“面向全体学生”的素质教育要求。学校德育的规范性,反映了学校教育的社会功能本质特征;家庭德育的发散性,也反映了社会生活的丰富多样性特征。二者都是一种客观现实的反映,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可以互补互动的。
二、校教育的理性特征与家庭德育的非理性特征互补互动学校德育的理性特征与家庭德育的非理性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事德育活动的主体教师与家长,他们的社会角色特征有着明显的差别。学校的教师是从事教育活动的专业工作者;而家庭中的家长,主要担负着教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把家长所充当的“教养”这种角色进一步分解为“教”与“养”两个方面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家长担任“教”的角色,显然因为缺少学校教师那种专业优势而是显得逊色多了,尤其是进入工业社会发展阶段以后。社会生产方式、人们的工作方式发生也极大变化,社会分公进一步把学校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部类单列发展,这在客观上就削弱了家庭的教育功能,也造成了家长的教育意识进一步淡化了,家长们常常更多、更自觉的是充当着“养”的角色,更关就自身的养育功能
2、教师与学生、家长与子女,它们的关系特征有着明显的差别。在学校里,维系着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社会分工所赋予的契约关系。这种关系,是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这两种社会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一旦这种社会活动中断,彼此之间建立起来的这种社会关系也就客观上中断了。为了保证明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社会以具有契约性质的规范要求,对教学双方的行为给予制约,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以一种理性的态度保证自己的行为受到这种契约关系的约束。学校的师生关系,纯粹是一种只具有社会属性的关系。而在家庭中,家长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既有社会属性、也具有自然属性的血缘关系。相对学校师生关系的契约性来说,这种血缘关系具有一种永恒性,无论是客观因素,还是主观因素,都不可能在事实上中断它。这些关系特征,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教师与家长的教育价值取向、教育行为特征和教育效果。<3、教师与家长,在教育行为特征方面也有着明显的差别。如上所说,教师与学生之间依赖于一种社会契约关系来维系,这种具有社会属性的契约关系,要求教师的教育具有一种专业化的理性特征。而家长与子女之间,却是一种不但具有社会属性、也具有自然属性的血缘关系。在动物界里,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是高级动物,还是低级动物,出自于种族廷续这种自然属性的驱使,它们对后代的呵护养育,也常常表现出具有人类教育意义的行为和现象。反过来,我们也不难观察到,在家长们的教育行为中,也常常表现出一些反映自然本性和生物本能的行为和现象。我们可以通过下列图示,把教师教育行为的专业化理性特征与家长教育行为的自然性本能特征作一番比较概括 角 色\行为类型行 为 特 征\教 师专业 责任\冷静 理性化倾向 专业制约 以理驭情\家 长\冲动 情绪化倾向 情感驱动 因情蔽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学校教育具有明显的理性特征,而家庭教育具有明显的非理性特征。要使学校德育与家庭德育实现一体互动,就要将学校教育的专业优势辐射到家庭教育中,提高家长的教育理性,改善家长的教育行为,在家长的教育过程中尽量减少本能冲动的负面影响;而对学校教师来说,也要以家庭教育中的情感受性特征改善自身的教育行为,在教育过程中实现情理交融。情与理都是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学校与家庭,都是实施教育影响的重要区间。教师与家长,虽然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角色,但是,双方都具有自身的教育功能,也都有要以情与理充实和自己的教育行为。只要教师与家长彼此协调合作,就能在学校与家庭的不同区间中,实现一体化互动,对学生和子女产生综合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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