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核心素养包括哪四个素养
语文核心素养包括的四个素养是:
第一,是语言建构与运用。
这是语文学科独有的,具有本质意义的内容。“课标”要求学生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过程中,建构语言运用机制,增进语文学养,努力学会正确、熟练、有效地运用祖国语言文字。
第二,是思维发展与提升。
强调学生通过学习语言的运用,能够获得几种思维能力的发展,包括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另外,还有思维品质的提升,包括思维的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批判性和独创性。
第三,是审美鉴赏与创造。
语文“新课标”要求通过审美体验、评价等活动形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与鉴赏品位,并在此过程中逐步掌握表现美、创造美的方法。
第四,是文化传承与理解。
“课标”要求“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解与借鉴不同民族和地区的文化,拓展文化视野,增强文化自觉,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防止文化上的民族虚无主义。”
语文教学的目的有三个:
①以典范的古今书面语言作品为教学媒介。以典范的古今书面语言作品为教学媒介,是教育科学、心理科学的规律给语文学科的原则要求。典型化选材,时代使然,政治倾向使然。不如此,则无法落实教育的正规性、倾向性、先进性和高效率。
②以启迪并发展学生智力为根本目的。启迪发展智力,是语文学科的根本目的。心理学的研究早已证明,并且哲学、逻辑学、美学、文化学也都承认:“词语”是人脑进行思维活动的物质前提。
③以同化现代化的书面语言交际规范和同化现代化的中华民族共同人文心理为任务。语文教育,从“人口手上中下”到“知本家”,向人脑输入并固化“词语”,输入“捕获和创造词语的概念、程序和模式”,为启迪发展教育对象的智力作出了最早、最大、最关键、最可能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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