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产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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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产业:对“克拉克大分类法”(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第三产业:服务,除第一、二产业外的所有其他产业)的延伸,该产业是指对本身无明显利润但是可以提升其他产业利润的公共产业。也可以称之为知识产业,或者信息产业。
以信息为加工对象,以数字技术为加工手段,以意识(广义的意识概念)产品为成果,以介入全社会各领域为市场,其对社会生产的影响,是人类社会生产前期任何一种生产形态都无法比拟。
所以CUDI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王超提出了定义第四产业为数字产业。包含网络经济产业、通讯产业、卫星产业等都该属于该产业范畴。
扩展资料:
第四产业是一种新的产业分类法中的一个产业层次,是人类产业经济的第四次分类。第四产业又称知识产业或信息产业。
第四产业包括教育、文化、广电、卫生(疾控)、体育、民政(残疾、福利、慈善)、环保、国防、司法、治安、社会保障、计生、宗教及民族事务等具有社会公共性和行政管理职能性的产业。
第四产业将逐步体现社会性、人文性、生态性、物质性的关系结合,CRVEE差役的结合体现,以社会文态及其科技信息时代的完善体,跨越人与自然体的融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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