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足额缴纳社保,怎么给员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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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员工有权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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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单位要求补交社保,若不同意,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真实情况,或是劳动仲裁。但是在仲裁之间还是能协商解决就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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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所在地区社会保险部门投诉,社保稽查部门专门负责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一般程序填个申请表,等着社保部门联系公司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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