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给包工头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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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或建设单位)已经与乙方(施工方或施工项目部)结清工程费用,而乙方却不与其转包的对象(包括包工头)进行结算,对此,如果涉及农民工 工资 的,可以向 劳动监察 大队投诉;即使是涉及 工程款 的,也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进行调解。涉及农民工工资时,根据法律特别规定: 农民工 可以以包工头(转包人)、施工项目部(违法分包人),建设单位(发包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 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最高法《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1、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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