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问题
以下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基本实施:2009年12月23日,甲方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A地到B地,08时05分,行驶到C村村部前路口处,左转弯过程中与正常行走的路人乙方...
以下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基本实施:
2009年12月23日,甲方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A地到B地,08时05分,行驶到C村村部前路口处,左转弯过程中与正常行走的路人乙方发生碰撞,造成乙方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甲方驾驶机动车左转弯过程中未确保安全且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其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确定其在本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乙方系正常行走的行人,确定其在本事故中无责任。
被撞人乙方的情况:
男性,84岁,造成 1.右内外踝骨折。 2.右足第2-5跺骨骨折。 3.多处软组织挫折。
住院35日后出院。花费甲方2.1万元左右,(还有8000在交警队) 花费乙方6500元, 如今已经出院,医生写着回家休息3个月。10个月后还需要拆除在脚中的螺丝钉和钢板(大概还需要花费8000元左右)。 展开
交通事故基本实施:
2009年12月23日,甲方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A地到B地,08时05分,行驶到C村村部前路口处,左转弯过程中与正常行走的路人乙方发生碰撞,造成乙方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甲方驾驶机动车左转弯过程中未确保安全且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其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确定其在本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乙方系正常行走的行人,确定其在本事故中无责任。
被撞人乙方的情况:
男性,84岁,造成 1.右内外踝骨折。 2.右足第2-5跺骨骨折。 3.多处软组织挫折。
住院35日后出院。花费甲方2.1万元左右,(还有8000在交警队) 花费乙方6500元, 如今已经出院,医生写着回家休息3个月。10个月后还需要拆除在脚中的螺丝钉和钢板(大概还需要花费8000元左右)。 展开
5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一:你是全责,那么医疗费是你全部负担,包括复查的费用。
二:住院和休息期间有误工费,但伤者是60岁以上,故没有误工费。但是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适当的每天有一点营养费。(住院的时间和休息的时间以医生的病历等有关证明上的为准)
三:住院期间有护理费。(就是给他护理的人的费用,非农户口的人和农业户口的护理者的费用是不同的)。
四: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定(安徽10元/天)
五:交通费(住院期间才有,安徽的是3元/天)。
一般来说,就这么多了。每个地方处理交通事故的标准不完全相同。
你的车有保险吧?除了交强险,因为伤者的医疗费已经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10000元),商业险有吗?有的话保险公司赔80%。如果买了不计免赔的话,保险公司赔100%的。
二:住院和休息期间有误工费,但伤者是60岁以上,故没有误工费。但是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适当的每天有一点营养费。(住院的时间和休息的时间以医生的病历等有关证明上的为准)
三:住院期间有护理费。(就是给他护理的人的费用,非农户口的人和农业户口的护理者的费用是不同的)。
四: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定(安徽10元/天)
五:交通费(住院期间才有,安徽的是3元/天)。
一般来说,就这么多了。每个地方处理交通事故的标准不完全相同。
你的车有保险吧?除了交强险,因为伤者的医疗费已经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10000元),商业险有吗?有的话保险公司赔80%。如果买了不计免赔的话,保险公司赔100%的。
2019-06-0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关注

展开全部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电话咨询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全责任医药费有甲方全出,还应付其他相关费用及伤残鉴定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把老人病看好,陪点营养费(年纪比较打应该要给的),住院期间的陪护费,伙食费,由于乙方年纪比较大了,还是给点钱,早点了结的好,说句难听点的,万一老人有个什么意外,到时候说都说不清楚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