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连续7届篮板王,为何篮板榜排在第2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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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的身高只有201cm,打的位置却是大前锋;罗德曼的体重只有100公斤,却能在内线单怼奥尼尔;罗德曼的得分能力不行,场均得分只有7.3分,但他比任何人都能抢。那么连续7届的NBA篮板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篮板数却只有11954个,比其他球员的总篮板数要少,这主要是因为罗德曼在NBA待的时间太短了。

来看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生于1961年的罗德曼进入NBA的时候是1986年,那时他已经25岁了,比那些传奇内线进入NBA的时间晚了至少4年,满打满算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也只有14年,所以罗德曼的在NBA打的场数不多,只有911场。

再一个是罗德曼刚进入NBA时只是个小角色,直到90-91赛季他的篮板才真正上双,所以罗德曼真正发迹的时候他已经29岁了,虽然往后他的数据越来越bt,但是前面落后别人的太多了,篮板总数少也是应该的,但看一个球员会不会抢篮板不能只看数据,还得看比赛,好比威少的篮板和罗德曼的篮板,虽然威少篮板也能上双,但跟罗德曼比就是个zz....

罗德曼生涯11954个篮板,排名 历史 篮板总榜第23位, 历史 最高为张伯伦23924个篮板。 罗德曼曾经连续7次获得篮板王,虽然身高只有201cm要比皮蓬还要矮2cm,但是花大虫罗德曼抢篮板非常凶悍,绝对是篮板狂人,即便是无关重要的地板球花大虫也是拼命去抢。 可为何强篮板能力突出的篮板只排在 历史 第23位,其实原因很简单,总体来说就是罗德曼生涯并不算长、其次就是像张伯伦、拉塞尔场均能抢20+篮板以上,但是他们的年代不同,打法不同,规则不同等原因导致。

首先是罗德曼生涯14个赛季,罗德曼的最后两个赛季加起来共出场35场,生涯共出场911场比赛,最高单赛季场均抢下18.7个篮板,生涯场均抢下13.1个篮板,如果罗德曼能够保持 健康 在多打几年,总篮板数还会大幅上升,单论抢篮板能力,罗德曼属于 历史 顶级,别忘了罗德曼可是樱木花道的原型。

张伯伦首个赛季场均27篮板、第二个赛季场均27.2个篮板,第三个赛季砍下场均50.4分25.7篮板,那个年代与八九十年代无法相比,也出现了一批篮板怪兽,尤其是张大帅在那个年代就是巨人级别,鹤立鸡群,相传大帅还能摸到篮板上沿,这抢起篮板还不如探囊取物。

身高仅有2米01的大虫罗德曼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篮板痴汉,职业生涯场均能有13.1个篮板( 历史 第12),更是连续七届蝉联篮板王荣誉,仅次于张伯伦的11届篮板王。

可是即便罗德曼在篮板方面上有如此可怕的能力,在总篮板排名上却只能排在第23位,这是为何?

职业生涯起点低,上场时间受限

实际上,罗德曼是19岁的时候才开始接触篮球,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大学时期所展现出来的篮球天赋,大学后三年场均能得到25.7分和15.7个篮板,投球命中率为63.7%,斩获了不少荣誉。

可即便是这样,罗德曼也仅仅是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而且当时的活塞队还是经过对他充分的观察,才决定选择他,所以初入联盟的罗德曼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机会。

在活塞的前期,罗德曼只能从替补打起,上场时间有所受限,篮板数据也很一般。但是在那个时代充满了挑战,同样也是机遇,而罗德曼就很好的把握住了机会。87-88赛季季后赛中对伯德出色的防守表现,让罗德曼初露锋芒。而也在此时活塞坏小子军团崛起,1988-1989赛季是活塞坏小子军团夺冠的那个赛季,他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员。

慢慢地,罗德曼在联盟中打出了名气和实力,获得了更多的上场时间,篮板数据得到了暴涨。在活塞的第6个赛季场均篮板能有18.7个之多,但依旧无法弥补前期数据劣势的大坑。

职业生涯不长,实际有效时间更短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一共打了14个赛季,这样的职业生涯长度在NBA联盟中只能属于正常水准,排在他前面的那些球员,基本上都是15个赛季起步。不仅如此,仔细观看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出勤率,也能发现一些问题。

活塞时期的罗德曼上场时间并不多,且篮板数据一般,但是他的出勤率非常高,竟有连续五个赛季是满勤的。而反观到了生涯巅峰和篮板数据爆炸的时期,出勤率就并不是很高,生涯最后两年出战数加起来不到40场。

可以说罗德曼14年的职业生涯,实际上认真算一下,恐怕也只有10个赛季的有效时间,这也就能理解他的总篮板排名为什么不高了。

【“球”同存异,我是右手边的上帝】

罗德曼身高为2米01,在内线中并没有任何优势,但是他拥有惊人的弹跳高度和快速的连续弹跳能力,以及出色的预判能力,让他成为“篮板怪物”,凭借这项能力他在NBA立足多年,并取得了后人难以超越的成就。

罗德曼曾单场抢下34个篮板,曾多个赛季场均抢下至少15个篮板,曾连续7年获得年度篮板王的荣誉(1991年到1997年),职业生涯场均抢下13.1个篮板,非常厉害。不过他整个职业生涯的总篮板数为11954个,只排在NBA 历史 篮板榜的第23位,这是为何?

一、篮板怪兽也需要成长

1986年,罗德曼在第27顺位被活塞队选中,从他的选秀顺位就能看出,他并不是一开始就被人看好的球员,也不是出道即巅峰的球员。职业生涯前三年,他一直都是替补,新秀赛季场均上场15分钟,可以抢下4.3个篮板,之后两年场均上场时间分别为26.2分钟、26.9分钟,分别抢下8.7个篮板、9.4个篮板。

从第二、第三个赛季就能看出,罗德曼在抢篮板方面确实非常有天赋——场均26分钟的上场时间就能抢下将近10个篮板,而且前场篮板几乎占了一半。到了第四个赛季,活塞队开始试着让他在一些比赛中出任首发,上场时间升到29分钟,他的场均篮板提升到9.7个。

第五个赛季,罗德曼已经正式成为球队首发,场均上场33.5分钟,场均抢下12.5个篮板,篮板怪兽初长成。第六个赛季,他场均抢下18.7个篮板震惊联盟,首次成为篮板王,之后就连续成为篮板王了。可以发现,成长的这几年罗德曼因为上场时间少并没有抢下多少个篮板,篮板总数也就少了。

二、缺席太多比赛

罗德曼是一个非常狂野的人,个性鲜明,除了伤病原因,他在场外的作风问题也是他出场少的一个原因,要么被球队惩罚,要么被联盟禁赛,加上他脾气火爆,领到的技术犯规多了被禁赛,或者做出联盟禁止的行为被禁赛,导致他职业生涯的出勤率并不高。

14个赛季,罗德曼只出场911场比赛,平均下来每个赛季出场65场比赛。在马刺的第二个赛季只打了49场比赛,在湖人的赛季只打了23场比赛,在独行侠的赛季只打了12场比赛……就算他再能抢,比别人少打这么多场比赛,篮板总数也比不过别人。

三、职业生涯不够长

罗德曼1986年进入NBA,2000年正式退役,14年的职业生涯并不算短,但是凡事都是相对的,跟篮板榜单排在他前面的那些球员比起来他他的职业生涯不够长。举个例子,奥尼尔职业生涯场均篮板为10.9个,场均比2.1个,单赛季场均篮板最高的是13.9个,他没有拿过一次篮板王,但是他却排在总篮板榜的第25位,比罗德曼高了好几个名次,原因就在于他比罗德曼多打了5个赛季。

综上所述,不仅不好奇为什么罗德曼总篮板排行那么低,反而惊叹他花这么少的时间、这么少的比赛却能达到这个高度,不愧是“篮板怪兽”。

在近30年的NBA 历史 中,最著名的篮板手恐怕就是罗德曼了,他对于篮板球的渴望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他会对别人每一次的投篮轨迹进行观察,在活塞的时候,以赛亚·托马斯看到罗德曼在篮底下呆呆地站着,于是便问他在干嘛,罗德曼说:“我在看你们投篮的轨迹,你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在空中旋转三圈,而乔杜马斯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旋转3.5圈或者4圈。”

从这些细节中,可以看出罗德曼对于争抢篮板球的钻研之深,正是他的这份苦工,帮助他收获了极大的成效,凭借超人的弹跳、敏锐的篮板嗅觉、积极的卡位和拼抢,罗德曼的职业生涯获得过七个篮板王的头衔,在91到92赛季,他的场均篮板达到了惊人的18.7个,有人形容他抢篮板就像青蛙用舌头捕食飞虫一样,流畅而迅速,这种比喻,并不为过。

然而,罗德曼生涯的篮板总数为11954个,这个数字在NBA的 历史 篮板榜上只能排到第23位,相比他巅峰时期的场均篮板数,这确实不符合他篮板狂人的身份。他之所以排在这个位置,首先是因为他的职业生涯并不长,只有14个年头,进入联盟时他已25岁,属于大龄新秀。其次,罗德曼在活塞前期的数据大大拖了他篮板累积的后腿,进入活塞的第一年,他的场均上场时间只有15分钟,在有限的上场时间里,他没有什么发挥才华的空间,场均只能抢到4.3个篮板,这是他职业生涯的最低数值。最后,不得不说,因为玩世不恭,罗德曼在职业生涯后期并没有受到太过球队的青睐,过着颠沛流离的球场生活,这直接导致了他在职业生涯后期的出勤率不高,虽然他最后一年在独行侠队场均还能拿到14.3个篮板,但在那个赛季,他只打了12场比赛,便因为多次无故缺席训练,被勒令离队。因此罗德曼尽管有着高超的抢篮板技巧,却无法在篮板的积累上名列前茅,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用在罗德曼身上再适合不过了。

绰号“大虫”的丹尼斯·罗德曼,之所以在NBA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仅11954个、排名NBA 历史 第23位,多少和他进入NBA较晚,以及他的“功能”相对比较单一有关。

从青年时代就比较怪异的“大虫”,直到25岁零171天才完成自己的NBA首秀,尽管在他进入NBA的上世纪80年代,大多数年轻球员还没有“出名要趁早”的感悟,但所有在1986-1987赛季完成职业生涯首秀的63名“菜鸟”中,罗德曼的年龄也排到了正数第5位。

进入NBA较晚,再加上初期在“活塞坏小子军团”只能为兰比尔等“坏叔叔”背包、以及职业生涯的最后两年又在“打酱油”,这也使得一共不过参加911场常规赛比赛的罗德曼,的确很难攒下太多的篮板球——另外一项数据也同样能够证明这一点,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场均有13.12个篮板球进账,在所有NBA球员中,仅有11人的职业生涯场均篮板球比他更高。

除了参加的常规赛比赛不够多这一个“硬伤”之外,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另外一个“硬伤”,毫无疑问是他除了仿佛拥有“吸引”篮板球的天赋之外,其他篮球技能都不算出色、或者说欲望不够强烈。就拿得分一项来看,职业生涯投篮命中率高达52.1%的罗德曼场均不过7.3分进账,尤其是在帮助公牛夺得三连冠的三个赛季,他的场均得分更是只有可怜的5.2分。这也就使得大多数教练在面对罗德曼时只能是又爱又恨——菲尔·杰克逊是少数的几个能够将罗德曼的长处发扬到极致的教练,但这恐怕也和公牛有乔丹不无关系。

当然,不管罗德曼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排名 历史 第几位,身高仅2.01米的“大虫”丹尼斯·罗德曼,都堪称NBA舞台上一个让人难忘的天才。这显然不是因为他的七彩发型、奇装异服、特立独行,而是在所有“功能性”球员中,没有谁能够将自己仅有的天赋发扬得像“大虫”般淋漓尽致,甚至到所有人根本想不起来他的弱项。

最后列举几个罗德曼在NBA所取得的除篮板王之外的荣誉:5次总冠军,2次入选全明星,2次最佳防守球员,7次防守第一阵容……活塞在2011年将他的10号球衣退役。

解答: 1.生涯只出赛911场比赛。2.生涯初期跟末期的出场时间并不多。

还有人比罗德曼会抢篮板吗?答案是没有。他对于篮板的痴迷可以说是nba第一挡的存在,身高不高的他抢篮板靠的是技巧、判断、以及拼劲,最重要的就是有一个对于篮板的执着。

我可以让你得分,但是篮板必须是我的,这就是罗德曼。

连续7届的篮板王,生涯场均5分左右的他,篮板13.2颗其中有4.8颗是前场篮板,这意味着球队可以多5次的二次进攻机会,尽管在进攻端的贡献不是很大,但是他在防守端以及篮板的控制上,给了球队很大的帮助, 也与乔丹共创公牛第二次三连冠。

为什么说是共创呢?因为有他在,乔丹才放心的去进攻,因为有他在,外线射手才能够没有顾虑的投篮,这就是罗德曼的重要性。

而罗德曼是连续7届的篮板王,为何在篮板排名上只排在23名呢?以下是我的分析。

1.生涯只出赛了911场比赛。

罗德曼生涯一共打了14个赛季,但是他的出场率并不高,一共也才打了911场比赛,与排在他前面的篮板好手差了至少100场球赛,邓肯1392场、马龙1476场,都比罗德曼多了大概500场左右,所以罗德曼会排在23名,也不难理解。

2.生涯初期与末期出场时间并不多。

场均出赛时间不稳定,86年15分钟、87年26分钟,到最后两个赛季甚至出赛次数不到40场,这也是他为何篮板总数只排在23名最大的原因。

我有话说: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罗德曼以他优异的篮板能力,证明了他也是一位球星,并且依靠着这一项技能入选名人堂,谁说只有得分才能当球星,罗德曼抢篮板也能够成为球星,而且还是三连冠的球星。

看起来我行我素的罗德曼,可以为了研究篮板而盯着比赛回放一直看,可以为了研究对方内线而不断地看着比赛回放,你们知道的罗德曼或许是一个在球场上的麻烦人物。

但是我所知道的罗德曼,他是一个真正喜欢篮板球的球员,得分给你,篮板给他就对了。

罗德曼作为矮个中锋的实力派代表,已经颠覆我们对于长得越高越壮的人篮板越多的普遍认知。早期的罗德曼篮板球能力并没有很好的开发,但是潜力无穷,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赛季的篮板数都呈递增的趋势,就像初来乍到时科比的得分一样,每一年都在飙升,公牛时期篮板球能力更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同期进入NBA的大bug奥尼尔论篮板球能力也甘拜下风。

他包揽了92-98年连续7年的篮板王,并被权威媒体评为NBA 历史 上最佳大前锋篮板王!如此爆炸的输出却在 历史 上排名第23位,是不是感觉很不靠谱?其实罗德曼的个人篮板球能力放在NBA 历史 上都是独一档的存在,但他的NBA职业生涯却不像他的篮板球那样稳定。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我们印象中约翰·斯托克顿和麦迪的个人生涯总得分谁的高?我们第一反应肯定是麦迪,毕竟麦迪是一个天赋异禀的超级得分手,而约翰·斯托克顿是名副其实的传球手,两人要是得分对比,肯定麦迪胜出。但结果却出人意料,约翰·斯托克顿的职业生涯总得分比麦迪足足多了1000多分,这的确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翻出职业生涯年限你便可以得知,其实这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麦迪巅峰的得分爆炸力毫不逊色于巅峰的科比,但是他的职业生涯较短暂,总是在伤病中度过,也被伤病弄得心灰意冷。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就能明白罗德曼这位 历史 上罕见的超级篮板怪在篮板球排行榜上排的这么靠后绝不仅仅是偶然。

连续7届篮板王,罗德曼为何排在篮板榜第23位?还请诸君听我说道说道!


罗德曼公牛队第二个连冠时期的功臣之一,有着超强的防守能力,特别是他的篮板球。同时也是NBA中最具争议的球员,与马龙抱摔、与莫宁打架、脚踹摄像师。而且这些只是他众多球场劣迹的一小部分。但是这些并不妨碍罗德曼成为名人堂球员。

既然那么会抢,为什么只屈居 历史 篮板榜第23位?

2.01的身高,能够在长人如林的内线摘下7次篮板王,实属不易。除了技巧外,更多的是对篮板冲抢的欲望。

罗德曼的篮板总数为11954个。但是,那么会抢篮板的一个人竟然都没排进 历史 前10,确实有点不可思议!我觉得是因为他的篮板球抢得确实太疯狂,给人留下了篮板高手的印象。

但是,NBA中会抢篮板的高手又何止他一人。拿第一的张伯伦来说,他能够抢到接近24000个篮板,一是他效力时间够长,共14个赛季,其次他的场均篮板数为恐怖的22.9个。第二位的拉塞尔效力NBA13个赛季,他的场均篮板数为23.9个。第三位的贾巴尔效力NBA20个赛季,他的场均篮板数为11.2,虽然和张伯伦、拉塞尔没法比,但是他超长的职业生涯,足以令他的总篮板数排进 历史 前三。

虽然罗德曼连续拿下7次篮板王,但是他的场均篮板数为13.2个,和篮板大神相比还是要逊色不少。排在他前面的除了上述三位大神外,排在第四到第二十二位的分别是,海耶斯的16279个、马龙的16212个、邓肯的15091个、马龙的14968个、帕里什的14715个、加内特的14662个、瑟蒙德的14464个、贝拉米的14241个、霍华德的13800个、昂塞尔德的13769个、奥拉朱旺的13748个、奥尼尔的13099个、威廉姆斯的13017个、卢卡斯的12942个、巴克利的12546个、穆托姆博的12359个、西拉斯的12357个、奥克利的12205个,所以说他能够排在 历史 第23为也不奇怪。

对此,你怎么看?

篮球是一项比得分的竞技运动,所以,想要帮助球队取胜,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多得分。然而,却有那么一小部分球员,他们甘愿做着球场上的脏活、累活,把注意力集中在防守和抢篮板上面,用间接的方式帮助球队获取胜利。罗德曼就是这样一名球员,作为一个身高仅2米01的大前锋,硬是靠着对篮板球的执着,他当选了7次篮板王,是NBA 历史 上拿到篮板王次数第二多的球员,仅次于“上古神兽”张伯伦的11次。

然而,比较有意思的是。其他能拿到数据王排名前列的球员,其职业生涯对应的数据总数也是排在NBA 历史 前列的。比如乔丹拿到10次得分王排名第一,其总得分也是排名 历史 第5位;斯托克顿9次得分王排名 历史 第一,其总助攻数也是排在 历史 第一位。按道理说,罗德曼能够拿到 历史 第二多次数的篮板王,其篮球球总数据怎么也得排在NBA 历史 前十位吧,然而,当你去查看数据时,你会发现,篮板排行榜前二十位里面根本没有罗德曼的名字,他仅仅拿到了11954个篮板,排在NBA 历史 第二十三位,这是怎么回事?

罗德曼到底对篮板有多痴狂?39岁场均依然可以贡献14个篮板。连续4个赛季场均篮板球16+,巅峰时期场均更是可以拿到18.7个篮板。这个数据80-81赛季之后开始可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因为从80-81赛季至今,只有两个人单赛季篮板数超过16个,一个是罗德曼,再一个就是庄神,然而,单赛季场均18.7个篮板球,只能排在NBA 历史 第36位,与上古神兽们那些场均20+的篮板球比起来,场均18.7个篮板简直“不值一提”。其职业生涯场均13.1个篮板球也只排在NBA 历史 第十二位。

对于总数据来讲,如果大家本身的水平相差不多,那么久看谁更能熬了。罗德曼虽然效力NBA14个赛季,但是最后两个赛季加起来不足40场比赛,其职业生涯总出场次数也不过911场。这个出场次数已经排到NBA 历史 200名开外了。很多球员虽然场均篮板数比不上罗德曼,但是人家能熬啊。

罗德曼的身体素质在NBA 历史 上也是赫赫有名的。那为什么他打到39岁,才只有14个赛季呢?原来,罗德曼接触篮球本来就很晚,他在1986年第二轮第三顺位才被选中,那个时候他已经25岁了,刚进联盟的时候,罗德曼根本没有太多机会,也没有像后来一样痴迷于篮板球。30岁之前,本应该是身体状态最好的时候,罗德曼的场均篮板却都是低于10个。

所以,即便罗德曼凭借自己不出众的身高拿下7次篮板王。但是总的算下来,他的篮球板数量却并不是太多。连只拿到过1次篮板王的贾巴尔,都比罗德曼多拿5000多个篮板球。当然,尽管罗德曼的总篮板球数量不多,但是,没有人能够质疑他的篮板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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