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奖学金比例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及评选比例如下:一等奖学金1500元,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二等奖学金800元,按学生人数的6%评定;三等奖学金400元,按学生人数的14%评定;单项奖学金1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素质、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或其他方面表现优秀的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正式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本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习成绩良好,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3、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坚持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身心健康,并已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注意公共卫生;
5、学年度没有受到校纪校规的处理或处分。
等级奖学金评选条件与依据
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完成该学年度本专业教学计划基本内容,且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者,可参加等级奖学金评选;一等奖学金应在学分平均成绩专业前5%同学中评选,二等奖学金应在学分平均成绩专业前15%同学中评选,三等奖学金应在学分平均成绩专业前35%同学中评选。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严格依据“学生素质能力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名次,测评办法依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能力综合测评办法》执行。
来自新疆、西藏以及其他省市的预科、内地高中班的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参加等级奖学金评选可适当放宽条件,评选名额指标单列,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