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的六个基本公式
收益法的六个基本公式V=a/r(1-1/(1+r)^n)或者V=a/r(1-(1+r)^-n)。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计算资产评估中的收益:
(一)资产未来收益期有限的情况:
在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具有特定时期的情况下,通地预测有限期限内各期的收益额,以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各年预期收益折现值之和,即为评估值V,
基本公式是:V=a/r(1-(1+r)^-n)
式中:——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收益期有限时,还包括期末资产剩余净额;
n——收益年期;
r——折现率。
(二)资产未来收益无限期的情况:
无限收益期的情况下,有两种情形:
1.未来收益年金化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首先预测其年收益额,然后对年收益额进行本金化处理,即可确定其评估值。
基本公式为:资产评估值(收益现值)=年收益额/本金化率
有的资产评估时,其未来预期收益尽管不完全相等,但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稳定,各期收益相差不大,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评估。
2.未来收益是不等额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首先预测未来若干年内(一般为5年)的各年预期收益额,对其进行折现。再假设从若干年的最后一年开始,以后各年预期收益额相同,将这些收益额进行本金处理,最后,将前后两部分收益现值求和。
收益法,也称收益资本化法、收益还原法。是房地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然后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转换为价值来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