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的民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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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的民主类型”的理解如下:
社会主义民主是真正的人民民主,是新型的民主。首先,从公民与政权的关系来看,新型民主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其中主要是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
其次,在新型民主条件下运用民主方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范围是最为广泛的,而且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会越来越广泛。
最后,从国家活动原则来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它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这是新型民主在国家活动中的真正体现。新型民主是最高类型的民主,也是最后类型的民主。
社会主义国家所以要实行新型民主,除了国家性质因素外,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实行新型民主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第二,发展新型民主是巩固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需要。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社会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必然趋势。因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种过渡性的社会形态。
它的政治经济形态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状态中,其社会主义的成分在不断增长,而民主主义的成分则在不断减少,最终将完全过渡到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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