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把男孩判给谁
法院一般把男孩判给谁
法院一般把男孩判给谁,父母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一般出现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子女抚养权一般由双方协商,如果意见不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争夺抚养权,了解关于法院一般把男孩判给谁
法院一般把男孩判给谁1
一、男孩抚养权一般判给谁的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要看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是否有争议,如果没争议就按照协议进行分配,如果有争议就由法院进行决定,如果孩子比较小尽量有母亲带,如果孩子在十岁及十岁以上由孩子决定 。
一、法院 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按照年龄来划分,小于两周岁的孩子归妈妈,大于两周岁的孩子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超过八周岁的孩子,需要听从孩子的意愿
我们都知道,小婴儿肯定是离不开母亲的。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首先就会考虑到这一点。超过两周岁的小宝宝,就需要看父亲和母亲的实力了。若是父亲有家人帮忙带小孩儿,同时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抚养小孩儿,那么就会判给父亲。女方在这方面,可能会处于弱势位置。要是孩子超过八周岁的话,已经有了自己决定的权利,轮流照顾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迟哗。
二、民间在厅旦芦争夺抚养权的时候,父亲会要男孩,母亲则会带女孩改嫁
我们经常会看到,女方带着女孩改嫁的话,会比较容易挑选到合适的对象。男方父母也会帮忙拉扯孩子,所以男孩女孩都会去争夺一下抚养权,尤其是家中只有一个孩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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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会面对,也会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费尽心力、绞尽脑汁,甚至有些人不惜一切代价。也有人觉得:男孩应该判给男方抚养、女孩应该判给女方抚养。
其实,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也没必要太纠结。当然,为人父母,对孩子情深意重、放不下、舍不得,都可以理解。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自己的孩子谁也舍不下,甚至一天看不到孩子都受不了。这是人之常情。但法律就是法律,规定了怎么办就是怎么办。在孩子面前,你舍不得,对方又怎么舍得?这不是法律不讲人情,在法律面前,原告和被告都是同等地扮带位的当事人,既然离婚,就只能有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丧失抚养权,法律也只能择其一而定。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孩子能健康成长,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受教育的环境。
首先,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也就是说,只要女方不存在上述问题,男方是无法获得2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的。当然,假如双方都同意由男方抚养,而且法院也认为男方抚养没有什么问题的,可以由男方抚养。
其次,如果孩子已经年满2周岁了,双方也都要求抚养,法院会优先考虑一下的情况: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存在上述情况,一般会判归孩子由他(或她)抚养。
再次,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0周岁了,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假如双方都要求抚养,孩子的意见就很重要了。这就看谁平时跟孩子的感情比较好、谁对孩子的关心爱护多,孩子才会愿意跟谁。
另外,如果孩子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时间较长、感情较好,法院也会考虑这种情况,酌情判归孩子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当然,如果双方经过协商,都同意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法院经过审查没有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下,一般也都会准许两个人轮流抚养孩子。
在案件审理当中,双方都可以就本人的受教育水平、生活环境、经济能力、工作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等等进行举证,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有条件,能更好的抚养孩子和给予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受教育条件等。这都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律面前,孩子没有男女之分,男孩女孩是一样的,只是有些时候可能会考虑到女孩年龄大点,从性别上和生理上,跟着母亲生活方便照顾。
当然,假如最后没能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也不必灰心丧气,更不要对孩子不管不问甚至不支付抚养费,孩子毕竟也是你的。对孩子好一些不但是自己的义务,也是做人的本分,而且孩子慢慢的会明白你的用心,也会对你产生深厚的感情的。最重要的是,孩子年满18周岁以后,就是成人了,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了,到时候他愿意选择跟谁生活或者跟谁联系、跟谁关系亲近,那都是他自己的事,也都是在他年龄小的时候,做父母的对他足够好,他才懂得感恩父母。
离婚,受伤害最大的终究还是孩子,希望天下的父亲、母亲,无论离婚与否,都要尽可能的.对自己的孩子好一些、用心一些,让孩子得以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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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按照孩子的年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