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批发零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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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思维17
2022-10-24 · TA获得超过1203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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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土地证用途是批发零售是什么意思 属于商服用地的一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商服用地可以登记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等四种

问题二:什么是批发零售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属于商服用地一种,主要用功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问题三:土地证 批发零售用地年限是什么意思 你好。房屋所有权都是永久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个人或单位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这个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一、批发零售用地代表土地的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属于商服用地一种,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二、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由国务院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二是指出让人和受让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让人使用土地的年限,但不得高于法定的最高年限。在我国,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享有的期限受到严格限制。不同的土地用途,土地收益有很大的差异。国家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确定不同的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体现了国家的土地政策,也说明了土地使用权出让不是土地买卖,国家对土地使用享有最终处置权。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具体规定为:(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三、批发零售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40年,期满之后需要续约。根据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问题四:什么是商业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用地是指各种商店、公司、修理 服务部、生产资料 供应站 、饭店、旅社、对外经营的食堂、文印腾写社、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

问题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类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时间多少年 最高使用年不得超过三十年,

问题六:批发零售用地土地怎么评估 1、首先,看周边有没有类似土地的成交案例,若有,可以以市场比较法评估;
2、其次,如果没有,看土地的具体规划怎么样,如果建成后的房产用于出售或出租,则可以考虑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即以建成后的房地产价值扣除建造过程中所需的成本、费用、合理利润等;如果现在还不知道建成后怎么样,那这个方法就不可行了;
3、还有,就是看该地区有没有锭近国家机关公布的基准地价标准及体系,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来评估。

问题七:土地性质是:批发零售用地, 开发商实际建设成,下面三层是商场,上面30层商住两用,请问符合规定吗? 如果土地出让合同与规划批准文件一致,土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建30层商住两用的房子,应该是不符合规划批准和土地出让合同的。
即使是公寓式酒店,也与批发零售用地不符,酒店属于商业金融用地。不过,他们能报建,可能已经修改了批准用途。

问题八:商业用地和商服用地有哪些区别? 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了一个条款,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他就没有商服用地的概念。到了2001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个关于土地分类的暂行规定,规定商业用地是商服用地的一种。2007年又出台了一个国标文件。把过去各地各部门对土地分类不统一的地方统一了一下,在这个标准中就没有商业用地,只有商服用地。商服用地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和其他商服用地,商业用地的概念又没有了。够乱的吧。这些规定有没有贯彻落实,在各地是否存在差异(其实是一定有差异的),这些笔者不方便评论,但是有一点,所有的这些概念都没有拖出当年指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政策。开发商发现写字楼不好卖了,所以就临时改变用途,改建成住宅。有的开发商做了很多工作,让消费者购房的时候,各种费用也是按住宅交的,契税,燃气,水费电费。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都有。比如天津就比较多,去年我去天津办案,发现很多临街的漂亮的大厦都是住宅,连阳台都没有。其实正常来说,没有阳台是不可能当住宅卖的,规划就通不过。规划变更本身是有法律瑕疵的,按照司法解释这样的房子都可以退。当然这里面有很多技术细节,比如签合同的时间和条款,总之是有瑕疵。对开发商来说一旦房价下跌,风险就很大。业主说现在房价都涨了很多,没谁要退房。这种说法有道理,现状也是如此。如果不出事,业主可能也不在乎土地使用年限少了多少,但是住宅和商业入住后水电取暖等各项费用收费标准不一样之类的问题还是有的。开发商知道这里面有问题,所以他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把这些写一些免责条款,保护自己。通常来说,一大本合同业主不会一页页的看,就算看也不见得看的懂。你买的时候不看清楚,签了字之后想主张说他欺诈是很难的。

问题九:商服用地(专业用地)是什么性质? 产权是40年的

问题十:求助:土地用途里的”其他商服用地“是什么概念?指的是商业性质吗? 其他商服就是除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供外的其他的商业用地,比如理发馆、洗车店、修车店等。 凡是不符合前三项定义的所有商业用地。(工业用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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