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最低工资标准
方案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020元/月,二类地区1830元/月,三类地区16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小时,二类地区16.5元/小时,三类地区14.5元/小时。
江苏最低工资新标准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新标 准为:一类地区690元/月,二类地区550元/月,三类地区480元/月,四类地区400元/月。同时,按小时计工资的小时最低工资新标准是:一类地区5.8元/小时,二类地区4.6元/小时,三类地区4.1元/小时,四类地区3.4元/小时。据介绍,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而这笔费用在以前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需由企业另行支付。
按照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等三类工资待遇,都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这三类项目并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最低工资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吗
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把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是对国家有关工资支付政策的错误理解,也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工资权利的侵犯。
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属于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另外,原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亦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
应按照《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在该通知公布之后的20天内,由各市政府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类别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